关于溪城家园公租房项目 摇号剩余房源采取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先到先得”方式进行配租的公告

19.11.2015  12:29

  溪城家园公租房项目是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持有运营的公租房房源,按照本市公租房分配管理规定组织公开摇号后,尚余部分房源。为提高公租房分配效率,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4〕21号)精神,现将剩余房源采取“先到先得”方式进行配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溪城家园公租房项目,房源共计115套,其中中套型107套(建筑面积约43.54㎡-46.06㎡),小套型8套(建筑面积约32.9㎡-35.47㎡)。租金标准为39元/建筑平方米·月。

  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以上各项目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配租对象及原则

  (一)配租对象

  2015年11月15日(含)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备案家庭。

  (二)配租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在此次意向登记过程中如果发现申请家庭同时登记多个套型,该家庭登记结果自动作废,并取消其登记资格。

  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三、配租程序

  (一)意向登记

  1.登记时间:

  2015年11月19日下午2:00-5:00;

  2015年11月20日-2015年11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本次意向登记采取现场登记,先到先得的方式。此次意向登记仅针对溪城家园公租房项目,登记顺序号作为所选项目的选房顺序依据。

  3.登记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公租房备案通知单(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人的公租房备案通知单(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登记地点:

  登记地点:溪城家园公租房项目管理处

  登记地址:昌平区东小口镇陈家营西路溪城家园2号院13号楼110室。

  地址提示:昌平区溪城家园院内。

  5.意向登记结果公示:意向登记家庭名单于2015年11月24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核

  根据意向登记顺序,按照登记家庭与房源2:1的比例确定复核名单,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核。复核结果拟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自行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三)选房入住

  拟于2015年12月下旬,由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依次组织选房入住。选房入住工作结束后,本次配租过程中取得的登记顺序号自动失效。

  四、其他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的指导监督,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址: http://www.bphc.com.cn/

  咨询电话:010-68636205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特此公告。

  附件:溪城家园公租房项目户型图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附件:溪城家园项目户型图(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