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全年开工任务一半 累计公开配租公租房1.9万余套 我市保障房建设分配稳步推进

13.07.2016  02:37

  今年我市计划将新建筹集各类保障房5万套,基本建成6万套。截至目前,我市保障房新开工2.9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58%;基本建成(含竣工)4.8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80%;启动摇号分配的公租房共计1.9万余套。今年列入计划的棚改项目共有335个,棚户区改造任务为3.5万户,截至2016年5月,我市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4万户,完成计划40.5%。

   全市累计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2.3亿元

  按照“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原则,截至2016年5月底,全市已累计为11677户实物配租家庭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2.3亿元,既保证了公租房可持续运营,又保证了大部分保障家庭租金可负担。

  自实施市场租房补贴政策以来,截至2016年5月底,全市共受理市场租房补贴申请4928户,已通过资格备案户数1062户,已发放补贴户数740户,实际发放金额187万元。市场租房补贴政策有利于职住平衡。

   项目选址分配统筹考虑

  为了促使职住平衡,我市在保障房的建设上,坚持项目选址与城区功能布局、产业空间布局统筹考虑,推动职住均衡发展;加大轨道交通、城市主要干道和城市快速路沿线周边地块的保障房布局,增强公共交通可达性;在重点功能区周边,探索通过多种方式提供面向本地就业人员的定向公租房,促进就业人员就近居住。

  在分配上,我市探索了同时面向城六区和项目所在区家庭统筹配租的分配模式,在优先满足项目所在区需求基础上,通过扩大申请家庭参与范围和房源选择范围,实现了公租房供应与需求的高效、精确对接,提高了公租房房源分配效率,更好地满足了申请家庭的实际需求,也促进了各区保障进度均衡。2012年至今,已分四批启动京原家园、青秀家园等2.2万套房源市级统筹分配。其中将于今年具备分配入住条件的管庄北二里等7个公租房项目市级统筹配租中,在属地区配租对象优先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配租对象范围从城六区扩大到全市十六个区,将在更大空间范围内促进职住平衡问题的解决。

  今年5月,我市首次开展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专项配租试点。此次试点配租对象为家庭成员在京无房的新毕业就业职工家庭,同时首次将符合本市购房政策的外地户籍无房家庭也纳入了配租范围。配租房源包括海淀辛店、苏家坨和房山良乡等3个公租房项目,共490套。试点工作自2016年5月11日发布公告起至5月30日,共有920户家庭意向登记。“先到先得”、“单位集体租赁”,老年家庭与子女家庭同步选房、新就业无房职工专项配租等政策措施,对于提高公租房分配效率,促进职住平衡也发挥了良好促进作用,推动了我市保障房人性化服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配建的公租房与商品房小区同等物业管理水平

  我市公租房运营管理采取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属地区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一是公租房产权单位在给承租家庭提供租赁服务的同时,同时负责房屋使用监督管理。按照社区规模设置租赁管理服务站及人员,开展租务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入户走访,纠正劝阻违规行为。二是物业服务企业为保障性住房小区提供优质物业服务。配建公租房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房屋实施统一物业管理,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进行分割,确保配建公租房与商品房小区保持同等管理水平,促进居民融合。建立承接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名录,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提高保障房管理服务水平。三是项目属地政府加强社区服务管理。公租房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推动落实与属地户籍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切实提高居住质量和服务水平,共同营造和谐、安心的社区环境。

   加强保障房使用动态监管

  为确保保障房公平善用,我市住房保障部门建立了保障房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再购住房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通过住保系统与交易权属系统联网比对,及时发现保障家庭再购住房信息,明确违规家庭处理程序和措施。近两年经对已入住公租房、经适房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比对,发现有2442户家庭在获得保障后又通过继承、购买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已确认核实1622户,目前已取消资格343户,停发补贴204户,退出住房37套,其余正在处理中。

  市区两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起经适房定期巡查机制,对辖区内经适房小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我市对保障房小区出租信息进行核查,目前共发现53户经适房和公租房保障家庭存在违规使用行为,现已处理18户,其他家庭正在约谈和处理中。

  按照“基本住房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持、高端市场有调控”的总体思路,我市坚持“以租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方式,稳步推进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力争到2020年再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20万套以上,“十三五”期末基本完成中心城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住有所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