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科研院联合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专题培训

16.10.2014  12:04

    本网讯 10月14日,财务处和科研院联合开展科研经费管理专题培训,邀请财政部教科文司宋超作《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辅导报告。

  副校长李召虎主持会议。他说,学校对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高度重视,近年来,学校从制度、管理等多个层面改进完善科研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强化我校科研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学校组织了这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培训会。李召虎要求,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11号文件精神,充分遵循科研工作规律,依法合规地使用科研经费。

  宋超在题为《学习贯彻国务院11号文件》的专题介绍中,对文件出台的背景、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他着重就如何加强科研项目与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科研资金监管、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等8个方面、29条内容的具体改革措施进行了详细解析,并对高校建立和完善相关具体制度提出了建议。

  财务处处长刘罡在培训会上通报了我校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学校近年来科研经费审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等。科研院常务副院长胡小松通报了学校强化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并介绍了我校科研院、财务处共同加强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教育部科技司计划处副处长何立芳参加会议,并传达了教育部对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各学院分管科研的副院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科研秘书、科研助理等500余人接受了培训。据科研院介绍,近期还将在东区开展同样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