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视频会举行 我校作典型发言(图文)

21.07.2016  21:22

   

校产办 供图

  本网讯 7月18日,全国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副校长张建华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中国农科院、北京市农业局、黑龙江省农科院有关负责人也在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农业部会同科技部、财政部推动的种业权益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深入推进种业领域权益改革。会议强调,农业部将会同其他部委对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和推动,加快成果转化和人才流动,力争到2020年形成以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双轮驱动”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张桃林提出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政策,制定科研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完善人才分类评价考核制度。二是完善种业人才发展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兼职或者离岗创业;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有实力的企业合作,联合培养种业高端人才;鼓励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三是加快成果转化和权益分享,完善科研成果管理制度,规范成果转化和权益分配等事项。四是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支持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机制,完善基础研究人才培养机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张建华在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他介绍说,我校是教育部进行科研成果转化试点的高校,我校玉米改良中心是农业部“种业权益比例改革”的试点单位,两部委的改革政策和措施在玉米改良中心实现了叠加和共振,产生了突出的效果。为推进改革工作,学校成立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玉米改良中心权益改革领导小组”,将成果转化工作调整为由校办产业办公室、科研院和资产公司分工负责;制定了《关于推进落实国家玉米改良中心科研人员持股、兼职政策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取得收益、获得股权,到企业兼职等打下政策基础;还通过组织讲座、编印《专利和技术汇编》,参加农博会、高交会、农业科技展等活动,广泛对外宣传学校的政策和科研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实施试点以来,我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取得明显进步,2015年共有23项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606万元,其中国家玉米改良中心转化两项,金额80万元。2016年以来,全校已转化科技成果16项,合同金额5860万元,其中玉米改良中心转化项目3项,金额500万元,目前玉米中心还有一项估值3000万元的成果正在洽商转化过程中。2016年,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金额有望超过1亿元。权益试点改革还促进了玉米中心科研人员开展研究的积极性,自试点以来,中心发表了SCI论文38篇,包括在Nature Genetics等国际顶尖刊物发表文章,授权发明专利5项,审定新品种3个,权益改革试点的开展使研究领域、研究内容进一步扩展,形成了科学研究与成果转化工作的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局面。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中国农科院、中国热科院等单位设立了分会场。校产办主任李产和国家玉米改良中心主任赖锦盛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