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获教育部核准

06.11.2018  09:20

日前,教育部核准了《北京科技大学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章程修正案”)。

本次章程修订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宪法修改精神为指引,坚持连续稳定、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基本原则,对章程作必要适当的修改。章程修正案共18条,包括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加强学校党的领导、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等10个方面:

一是依据宪法,增加有关指导思想的内容,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校指导思想载入章程;二是充实完善学校事业发展历程的内容,在章程序言增写“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三是充实完善人才培养的内容,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写入章程;四是调整完善教职工权利保障的内容,充分保障教代会代表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的表决权的行使;五是充实坚持和加强学校党的领导的内容,增加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容;六是调整完善纪检监察方面的内容,根据新党章的表述,明确规定学校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七是充实完善学校基层党建的内容;八是调整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内容,对学院党政联席会、院长任免、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任期等内容作必要调整;九是增加校歌内容,将《北科华章》与《摇篮颂歌》作为学校校歌写入章程;十是调整修改部分用语及表述,将“生态建设”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将“留学生教育”修改为“国际学生教育”,将“群众组织”修改为“群团组织”,规定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基本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国际交流合作”的内容。

现行章程于2015年3月经教育部核准生效,是学校历史上首部大学章程,对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近年来,学校面临的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都发生了新的积极变化,为使章程适应新形势、作出新规范,更好地发挥章程对学校改革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学校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章程修订工作。

此次修订,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北京科技大学章程》中有关要求,历经征求机关部处、师生代表意见,听取教代会代表意见,通过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议及党委全委会审定等多个法定环节,切实做到起草程序规范,研究论证充分,体现了广泛的民主参与,起到了凝聚校内共识的作用。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及时印发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向全校和社会公布,并做好新章程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学校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推进以章程为统领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内部决策及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师生权利保障与救济机制,整体推进依法治校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向着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而奋进。

新修订《北京科技大学章程》全文链接: http://www.ustb.edu.cn/xxgk/dxzc/index.htm

(责编:邢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