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院扮演“四种角色”发挥四大作用全面规范案件管理工作

05.05.2015  11:17

    东城区检察院自2012年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以来,积极扮演“四种角色”发挥四大作用,形成了“统一受理案件,统一分流处理,统一案件流程监控,统一案件评查”的案件管理新模式,实现办案与监督、管理同步进行,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当好“管理员”,发挥案件“过滤网”作用

  一是完善案件受理标准和程序。案管办与侦监、公诉等11个主要业务部门会签了案件管理工作文件,从案件受理、案件分流、办案流程监控、案件文书监督管理、归档结案、案件质量评查和考核以及案件统计与查询等方面对检察机关审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全方位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各业务部门案件受理标准和程序,有效推动东城区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规范案件流转,严把进口关、程序关和出口关。对扣押款物的进、出口实行全面监管,在对扣押款物进行清点、网上录入后移交行装部门保管,出库时认真核对并负责移送至相关单位或部门。

  二、当好“监督员”,发挥案件“监控器”作用

  一是实施同步监控,确保程序合法。通过案件管理平台,实时审查案件办理进度,严格把控办案期限,发现办案中存在的程序错误,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等违法办案的情形及时监督纠正,规范使用《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和《案件超期通知书》。二是就执法不规范问题做专题汇报。针对各业务部门在执法办案中发生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题汇报,对已经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积极帮助解决协调,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早提醒、早预防。

  三、当好“质检员”,发挥案件“质检站”作用

  一是有效开展专项评查工作。对东城区检察院2012-2014年度职务犯罪判决无罪、立案后撤案、不起诉案件以及公诉部门受理的84例寻衅滋事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特别是对其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同一案件出现更改罪名、增定罪名的7例特殊案件进行详细分析、论证,并针对存在问题,对侦查部门、公诉部门进行提醒。二是有效开展案卡质量评查工作。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业务部门案卡的质量评查工作,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上级院。

  四、当好“信息员”,发挥案件“服务器”作用

  一是率先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东城区检察院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的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在互联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符合高检院要求的法律文书和程序性信息。二是继续开展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截至目前,接待律师查询、阅卷等申请1200余人次。三是加强和细化检察统计工作,引入案件质量分析报告制度。开展统计分析月报和季报工作,深入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强化数据准确意识,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及时反映执法办案总体情况和发展态势,及时发现规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高质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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