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自下料作板凳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31.07.2015  20:21
  原告某家居制品有限公司诉称:被告主张原告未支付其加班费,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原告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拖欠工资等共计36万余元。仲裁委支持了被告的部分请求。原告不服,诉至本院,称被告因私自下料制作板凳并试图带回家,被发现并当场阻止,公司因此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且公司并未安排被告加班,已经安排了被告休年休假。

  8月4日(周二)下午14时,在通州法院第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习近平致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
值此2022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举办之际,法院网
习近平会见李家超
国家主席习近平30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了新当选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