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家解读私募股权对中型企业的积极作用

06.06.2017  22:04

6月1日下午,关于私募股权对中型企业发展的积极作用及相关私募股权的话题解读讲座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成功举办。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商务和公共政策中心主任、人大重阳外籍高级研究员罗杰·利兹(Roger Leeds)博士应邀主讲,他从中国中型公司增长和竞争所需的稀缺财务资源以及如何创造价值的角度,结合中国私募股权行业的特点等方面予以分析,对明确私募股权在加强中国中型公司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了详细阐述。


人大重阳执行院长王文教授致欢迎词,财政金融学院院长助理兼货币金融系主任、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张成思、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张海云教授、人大重阳产业研究部副主任相均泳、宏观研究部研究员卞永祖参加活动。讲座由人大重阳产业研究部副研究员杨凡欣主持。

利兹教授首先分析了私募股权作为一种独特融资工具的原因。他认为,私募股权相比于其它融资方式之所以特殊,是由于私募股权本身所具备的独特性质。例如,私募股权的弱流动性,使私募股权投资者需承受更高的风险;在私募股权中的投资者相对而言需具有更高的积极主动性,因为私募股权的投资者即为公司的所有者,因此私募股权的投资者在投资完毕后会不断发挥自己的能动性以提高公司价值;相比于其它融资方式,如借贷和股票分发行方式,私募股权的估值和条款及条件源自于双方不断地协商谈判。同时,利兹教授对比了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者与西方此类投资者的不同。双方在交易规模、股权占比、杠杆率、企业管理标准、法律框架及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高低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利兹教授还重点阐述了中国的中型企业在私募股权中的投资机会。调查发现,这与公司的规模有直接性的关联性,年销售额在2000万到5亿美元的中型企业是私募股权投资的重点目标。因此,中型企业需利用好私募股权这一机遇,不断创造企业价值,提升企业表现。

在讲座最后,利兹教授具体阐述了私募股权的优势,并提出私募股权为改善一些表现不佳的中国企业现状并为其创造企业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私募股权在中国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金融背景下,拓宽了该类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在企业管理低效率的现实情况下,由于进行私募股权投资需要专业的管理人才,在追求各方面专业化的同时,私募股权也对企业的管理起到了刺激性作用,也加强了企业的表现。在此过程中,中国政府的作用我们也不容忽视,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中国政府在企业私募股权投资中应发挥催化剂的作用,要不断平衡市场力量与政府干预,更要不断引导和规范私募股权的发展。

最后,利兹教授介绍了私募股权的发展历史、创造价值的方式以及在选择私募股权合作伙伴时的标准以及注意事项。

在问题讨论环节,张成思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对于私募基金资金来源以及中小型企业对于私募基金的需求提出了疑问,和利兹教授深入研讨了中西方在文化、思想观念或者机构背景上方面的不同,使得私募基金可以在西方更加普遍。张海云教授则结合自己曾在华尔街的工作经历与Leeds教授的经历进行交流,并详细解释中国私募基金的特殊性,并和Leeds教授交流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数据来源。

此次讲座对了解私募股权对中国中型企业的积极作用以及在特殊的中国背景下,中国企业应如何利用好私募股权的发展机遇具有积极地指导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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