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发现双胞女并非亲生 男子索赔40万获赔14万

27.11.2015  11:19

  离婚后得知一对双胞胎女儿并非亲生,王先生一怒之下将前妻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40余万元。近日,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法院判令张女士赔偿王先生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4万元。

  2011年7月,王先生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张女士于2013年2月生育双胞胎女儿。两个女儿的诞生为王先生家带来了巨大欢乐。但好景不长,女儿诞生后不久张女士就与王先生产生矛盾,此后矛盾日趋激化。

  去年3月,王先生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破裂,于2014年4月判决双方离婚,两女儿由张女士监护。

  离婚后,王先生多次要求探视女儿,张女士拒绝并称孩子非王先生亲生。后经亲子鉴定,王先生确非双胞胎女儿的父亲。

  今年5月,王先生一怒之下将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四十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女士在与王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婚外不正当性行为并生育双胞胎女儿,严重侵害了王先生的合法权益,造成王先生财产及精神均遭受较大损害,故张女士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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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