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调度
16.03.2017 08:11
本文来源: 林业网
《通知》要求,《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完成进度表》实行半月一报,上报时间为每月15日和30日(2月份为28日);《全省松材线虫发生和松枯死木分布情况表》实行一月一报,报送时间为每月30日(2月份为28日)。全省所有县(市、区)均要将实际情况提前上报设区市,由设区市汇总审核后将电子版报省林业厅,各季度末(3、6、9、12月底)的报表需书面上报,并加盖林业主管部门公章。
《通知》指出,各地在防治过程中遇到的有关政策、技术问题,应及时反馈省林业厅,以便集中解答;各地在实施过程中探索的好经验、好做法,应及时总结上报,以便省林业厅及时宣传推广。
《通知》强调,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报表工作,各设区市要加强督促检查,防止瞒报、虚报,省林业厅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督导,促进报送的数据准确,防治的质量合格,并将其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的依据。(福建省林业厅)
本文来源: 林业网
16.03.2017 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