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构建“生态美、百姓富”的科学发展新格局

25.09.2015  08:00
  森林覆盖率长年在全国名列前茅、全国率先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全国率先推行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省份、全国较早探索流域生态补偿的省份……多年来,福建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实实在在的经济投入、与时俱进的制度约束推进生态省建设。
      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福建省逐步构建起“生态美、百姓富”的科学发展新格局。
      持之以恒,擦亮金字招牌
      秋分时节,烟雨濛濛。福建莆田延寿溪畔,沙洲湿地生机盎然,绿树、河流、飞鸟、游鱼构成动人景致。
      近年来,福建莆田市大力推进生态治水,一度污染淤堵的城市母亲河,变身为集“防洪、景观、生态”于一体的生态水系,市民足不出城便能享受到原生态的田园水乡风貌。
      早在2000年,“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福建省便提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构想。2002年8月,福建成为全国首批生态省建设试点省之一。
      接着,《福建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相继出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10多年来,福建省持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取得累累硕果。
      2014年,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由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保持全国前列,“清新福建”成为福建金字招牌。
      既要发展,又要环境;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福建,正实现速度、结构、质量、环境、民生协调发展,让机制更活、产业更优、百姓更富、生态更美。
      生产文明,力促生态文明
      “生态建设既要‘肯出血’,又要‘肯割肉’”。这是福建省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的取舍之道。
      “肯出血”就是拿出财政的钱用到生态建设中。仅“十二五”期间,福建全省就对22个县(市)约600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区实施综合治理,省级财政专项经费从过去每年3000多万元增加到3.3亿元,同时捆绑林业、园土、环保等资金,每年投入水土流失治理资金超过15亿元。
      为解决“下游发展与上游保护”不均衡问题,福建目前已在闽江、九龙江流域正式开展流域生态补偿,闽江流域每年用于上游地区生态补偿的资金达1.5亿元,九龙江流域达1.4亿元。
      “肯割肉”就是为了保护生态勇于说“不”。
      2013年福建出台了《福建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首次将全省国土明晰规划为优化、重点、限制和禁止4类开发区域,其中占全省五分之二的县(市)和197处区域被列入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域,规划为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面积超过3.6万平方公里,接近全省陆域面积三分之一。在一条条生态红线的限制下,福建山区、林地、水源地靠山不“吃”山,靠水不“吃”水,拒绝有污染的项目和产业。
      位于闽江上游的南平市,长期以来经济体量位于全省后列。即便如此,当地也坚决摒弃粗放发展方式,不给污染项目容身之地。近年来,南平市关停矿产开发企业20多家、小木材加工企业480多家,没有新批一个矿产开发项目,没有新上一家重化工业企业,否决了91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
      南平因水质清新,空气洁净,几乎直接达到无尘车间的要求之故,迎来著名玻璃面板生产商欧浦登生产基地落户。全球80%的苹果手机、电脑触摸屏基板生产于此。
      “清新福建”,造就发展新格局
      这是当下福建生态文明建设成绩单:全省23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全省12条主要水系水质状况优良;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8.95%、持续保持全国第一。
      福建省还在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评价考核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形成创新机制。
      2014年,福建取消了34个县(市)的GDP考核,在全国率先对各县(市、区)开展了林业“双增”目标年度考核,将森林覆盖率作为各地生态保护的重要指标,并建立起森林资源保护问责机制,对责任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自2014年9月举办首场排污权交易会以来,福建已成功进行15场集中交易,累计149家企业达成了324笔交易,排污权交易的总成交金额突破5000万元。
      如今,生态资源已成为福建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成为福建最具竞争力的优势。2014年,福建省实现GDP增长2.4万亿元,增长9.9%,位居全国前列。同一年,福建还迈过了人均GDP1万美元的门槛,“生态美、百姓富”的发展新格局日渐清晰。(记者  邰晓安  涂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