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召开2016年度法务工作会议

12.04.2016  19:37

        4月6日,市社召开2016年度法务工作会议,市社系统直属单位分管负责人和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共23人参加会议。市社监事会主任曹胜龙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

          会议总结了市社2015年法务工作,部署了2016年度法务工作要点;通报了2015年度市社系统法律纠纷案件的报送与分析情况,并对今后的纠纷案件统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市社常年法律顾问季成律师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进行了培训。

          曹胜龙同志肯定了市社系统广大法务工作人员做出的成绩,并指出了工作中的差距与不足。他强调,在“再改革、快发展,做大做强新型供销社”的总体思路指引下,法务工作人员要顾大局,讲责任,为经济新常态下打造新型供销社的各项工作保驾护航。他指出,市社系统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既是北京供销社向“高精尖”领域迈进的客观要求,也是市国资委的总体部署,要在市社理事会工作报告的指导下,积极扎实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工作的进程,要在两年内分三个阶段建成市社系统总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与工作框架,发挥应有作用。他要求,在直属单位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过程中,各直属单位应该建立聘请外部律师机制,为各单位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创造应有的条件。

 

<法务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