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籍男子不配合社区防疫措施 警方要求限期出境
中新网北京新闻4月2日电 (陈杭)一坦桑尼亚籍男子不配合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北京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已对该人作出行政处罚,限期出境。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2日在发布会上提到以上内容。
当前,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境外疫情输入风险依然严峻。北京警方持续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近日,连续查处多名违反防疫规定的入境进京人员。
3月27日、28日,朝阳公安分局潘家园派出所接社区防疫工作人员报警和网民反映,一坦桑尼亚籍男子不配合社区疫情防控措施。警方经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已对该人作出行政处罚,限期出境。
3月11日,北京市某公司员工解某军(男,29岁)从北京乘飞机,经深圳中转前往澳门,14日返京,后又自驾往返唐山会友。其出境、入境及返京情况,均未向社区和所在单位报告,未按规定隔离观察。
3月16日,北京市某公司员工殷某(男,32岁)从北京乘飞机,经珠海中转前往澳门,17日返京,未向社区及单位报告,未按规定隔离观察,多次外出,并在社区民警询问时,谎称仅去过深圳,故意隐瞒出入境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东城、石景山公安分局已分别对解某军、殷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二人正在指定地点集中隔离,待通过医学观察后执行拘留。
潘绪宏指出,疫情防控成果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并肩携手、向心发力,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线。
潘绪宏提示,战“疫”尚未全胜,决不可懈怠放松,所有入境进京人员,均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一视同仁,依法追究责任。(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