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森同志在北京市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京安监通〔2017〕14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张树森同志在北京市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工作现场会上讲话的通知
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张树森同志在北京市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
附件:
在北京市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安全生产
巡查员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树森
(2017年8月25日)
同志们:
实践是最好的老师,优秀的典型是追赶的标兵。通州区的梨园镇和顺义区的李桥镇在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方面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榜样,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提供了很直观的经验和理念。顺义区、通州区分别历经8年、6年的实践,在设立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这项工作上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和清晰的工作思路,他们的做法已经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生根、开花、结果。许多事情不做出来是写不出来的。此次会议材料很珍贵,与会人员的汇报也非常契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只有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才有了这些比较准确的提炼和梳理。今天在通州区梨园镇召开这个现场会,就是要推广通州区、顺义区的做法,就是要推广梨园镇、漷县镇、李桥镇、南彩镇的做法,就是要推广魏家坟村、京洲园社区的做法,使这种做法能够在全市4009个村委会和2932个居民委员会中生根、开花、结果,让安全生产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行政村和社区,让安全生产巡查队伍成为安全生产工作最后一公里的千里眼、顺风耳、小雷达和倍增器。
如何建立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立以后如何使这支队伍发挥作用?在经过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之后,在听了几位同志的发言之后,在翻看了市局印发的制度选编之后,在看了梨园镇提供的材料之后,相信大家都有了非常直观的、可操作性的理念、思路、办法。今天的会议以后,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我再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为什么要做这件事
行动自觉源于思想自觉,工作态度决定工作高度。搞清楚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在这时候做这件事,实际上决定了我们思想的自觉度和工作的态度,进而决定工作的高度。
我们要做这件事,是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中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的工作路线。党在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路线是根据党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创造的一种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应该贯穿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之中。如果把关于群众路线的观点移植于安全生产工作,同样适用。群众路线是安全生产的生命线和根本的工作路线。安全生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只有把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安全生产工作才有效率。因此,当前在4009个村、在2932个居民委员会中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就是要依靠群众,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安全生产的具体体现,就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运用。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来源于党的群众路线。安全生产中最大的问题、最好找的问题就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充分发动群众、没有真正依靠群众,没有把安全生产当成群众的自觉行为,没有很好的遵守群众路线。当前,市委、市政府正在石景山区、朝阳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区委区政府、乡镇、街道党委非常重视,但企业负责人根本意识不到安全生产工作和职工的关系。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就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所谓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提出的新名词,就是每一个人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这正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一种体现。什么时候把群众发动起来了,群众掌握了方法,什么时候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就落实了,安全生产的全员责任制就落实了。在这里还要消除一个误区,就是群众不是自发的,群众是需要组织发动的。我们组建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就是一种把党和政府的主张变为群众自觉行动的桥梁。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当中,从党的群众路线角度来讲,我们必须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我们要做这件事,是源于《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给我们设立安全生产巡查员提供了法律依据。2011年新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在第四章第64条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所在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这一章规定了居委会、村委会工作职责,写明了法律赋予村委会、居委会这两个自治组织的权利。这实际上是规定了居委会、村委会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构架中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可或缺。既然是构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就要认真抓好落实。《条例》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村、居委会报告职责,从而形成了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其派出机构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多级抓安全的局面。因此我们设立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是履行村委会、居委会报告职责的一个具体抓手。
不仅如此,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的20号文件要求,在2016年33号文件中明确了设立村委会、居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员的工作要求。在2017年8月24日下午市委常委会研究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中也明确了设立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的工作要求,规定了主责单位为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2019年底完成的时间期限。这些都为我们当前开展这项工作,提供了非常充分的文件依据。
我们要做这件事,是由我们北京市现有的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条件决定的。前十年我们为什么不做这件事?那时乡镇、街道没有人专职人员做安全生产工作,如再向村、居委会延伸,那也是空中楼阁,不能发挥作用。而十年后的今天,北京市已经具备了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队伍向行政村、社区延伸的客观条件。第一个客观条件就是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构建,为做这件事创造了很好的制度条件。村委会、居委会是村民、居民的自治组织,党委政府一直把它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第二个客观条件就是乡镇、街道有了一支专职做安全生产工作的队伍,现在我们有精力、有人力抓好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第三个客观条件就是从北京市关于社区治理、村民自治的一些基础工作来看,村委会、居委会建设的规范化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完成,物业管理正规化以及网格化的建成等都给我们设立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提供了很好的前提。
在这里特别提醒: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不是要在各个社区和行政村设专岗专人,不是在4009个村委会、2932个居委会中专门找人干这件事,而是从村两委班子中和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人员中选配一些具备一定条件的、18周岁到55周岁以下的、有一定能力的同志来担任,使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有机地嵌入到现有工作当中。它的模式是兼职加岗位补贴,以此构建我们这支队伍的主体。有条件的可以设立专职巡查员,设立专职是要有条件的。第一个是经济条件够,第二个是监管任务重,第三个是领导认识高,进而可以设专人专岗。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安全生产兼职人员更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
我们要做这件事,实际上也是由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状况决定的。以李桥镇为例,2000多家企业都分布在社区和村委会。最了解企业情况的必然就是村委会、居委会人员。我在对李桥镇首成包装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四不两直”式检查中与村里的安全员进行了深入接触。他们不仅了解村里9家企业的详细情况,还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提醒防范安全隐患。如果放大到全市来看,市局生产经营单位台账中一共有56万家企业,规模以上的只有5.5万余家。剩下的都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绝对不会进工业园区,绝对不会进开发区,村、社区就是生产经营单位的集中区域。存在生产经营单位,就会有安全生产的问题。在众多生产经营单位集中于村、社区的情况下,我们不能不重视村、社区安全生产这一最小的属地单元。
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乡镇以上实行政府监管责任,而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则实行管理责任。因此,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角度、《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已经提供法律支撑的角度、北京市现有的基础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这四个方面来分析,现在推进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恰到好处、正逢其时。全市各区局必须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地加快推进,不能再犹豫、不能再争论。蔡奇书记在北京市十二次党代会最后结束语中讲道“以拼搏为美,向行动致敬”。这句话对我们而言,听后非常新鲜、非常振奋。向行动致敬,就是先把这事做起来,然后再说做事的成效,每一件事一开始做绝对不会非常完整、完美。顺义推动村级巡查员队伍建设历经8年的时间,通州从2011年开始做,到现在为止也已经历经6年的时间,都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2004年建立以来,历经十多年,安全生产工作仍是“一抓问题一大把”“一说问题一大堆”的境况。实事求是说,安全生产工作,这些年比原来时候有提高、有进展,只不过是有的地区快一点,有的地区慢一点;有的地区实效明显,有的地区实效不太明显。本身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一个持续改进发展的历史过程。
二、如何把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起来
如何把这支队伍尽快建立起来?
一是各区人民政府都要针对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的问题制定一个具体意见。这个意见写什么?怎么写?通州、顺义已经提供了示范。今天印发的《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制度选编》第93页通政发〔2011〕13号文、第223页顺安字〔2009〕2号文件,都是区政府发的文件,效力高、含金量大。各区怎么写、研究什么问题、明确什么问题,可以参照这两个区来做。我们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底考核,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各区要完成具体意见制定的任务。
二是分批推进。4009个村、2932个社区居委会组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要用两年的时间分批推进。以2017年年底、2018年6月份、2019年的10月份、2019年年底4个时间节点开展实施。从2018年开始,以培训发证覆盖率和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率这两个指标来衡量各区工作推进的速度。建议各区先从有一定基础、生产经营单位较多、经济活动比较活跃的乡镇街道做起。而对那些没有多少经营活动的乡镇街道可放在最后扫尾解决。
在推进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设立的过程中,有一个关键问题要解决,一个关键环节要突破。关键问题就是财政保障问题。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文件规定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津贴,这是全市的最低标准。最低基本保障标准要达到,最高标准达到多少要与区乡镇街道财力相适应。在文件中已明确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组建所需费用要列入区财政预算、列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算。在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组建上按最低标准,一个村一年聘请两个人做这项工作,每人每月300元,预算为7200元。也就是说,每年投入1万块钱来防范村辖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这是一个相对划算、有效、便利的方法,也符合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利好局面。各区安监局要主导工作的推进,不能有畏难情绪,设身处地把要求、想法、困难讲出来,理直气壮地争取财政支持,才能够获得支持。我们要做好预算、设计、方案,让这盘菜色香味俱全,再端到区领导面前,让区里做决策。这样才能持续推动村级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
关键环节就是对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进行持续培训。为什么要持续地进行培训?一是巡查员队伍学历水平不一且年龄跨度非常大,对专业性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程度不一、学习积极性不一。二是各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具体行业有所差异。三是要解决巡查员在培训中听得进去、在工作中出实效等问题,确保培训管用实用。在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培训工作上,主体是区局和市局,但乡镇街道也要负起责任、挑起担子。
三、着眼于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把村、社区设置专兼职巡查员写入《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条款中,使我们做这项工作的法律依据更充分。二是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在2018年上半年,以安委会的名义制定出台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的管理办法。三是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推动开展村级安全生产巡查员的示范培训班,2018年市局先开展两期,摸摸培训的路子,研究村级巡查员培训内容、研究如何让培训更有效。四是研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安全生产巡查员的联系问题、强化巡查痕迹化问题。充分利用全市专职安全员检查情况表、手机定期的短信提醒或者建立村级巡查员专门网页等推动开展。五是要挖掘、树立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典型和巡查员队伍典型。在2019年或2020年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定机制等。
四、乡镇、街道要把村(社区)巡查员队伍建设当成街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就是村(社区)巡查员队伍的管理主体,在巡查员队伍建设中负第一位的直接责任。要牢固树立抓事先抓人的理念,牢固树立抓巡查员队伍建设就是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把这支队伍组建好、管理好、发展好。抓好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是一件有难度、有深度的工作,所以要坚持四个方面不放松。一是坚持安全例会不放松。要把工作任务压实,让巡查员有任务、知任务。二是坚持安全生产培训不放松。市、区综合抓培训,根据巡查需求开展定期、专项、短期的现场培训,并配以必要的视频培训。三是坚持“一对一”的帮带不放松。特别要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员在巡查员队伍中的帮带作用,采取一个安全员带几个巡查员的方式,把检查员和巡查员的工作有效衔接起来,让巡查员参加安全员检查工作,在学做中长知识、长能力。四是坚持绩效考核评先评优不放松。乡镇街道要把巡查员的表现、工作质量与绩效考核紧密地结合起来。
在今年12月中旬,全市还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听取这次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树立一批行政村、社区专兼职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建设的典型,邀请先进区和街乡做示范性汇报。
最后,我再讲一个问题。2017年8月24日市委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都要建立事故调查的专门机构,提高调查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因此希望各区局抓紧把事故调查机构成立起来。
通州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的格局模式就是: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区域执法分队、乡镇街道安监科和安全生产检查队、村社区安全生产巡查员,四级力量互相支撑、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相互衔接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这样的模式在全国是少有的,在全国地市一级也是领先的。通州区的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就是我们北京市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方向。现在我们要着力构建这个四级相互支撑、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相互衔接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体系。在这个问题上,朝阳区、西城区、大兴区也进行了探索性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在完善区域执法分队和乡镇街道安全科职能这个问题上,大家要借鉴现有做法、创新思路。
4009个村、2932个居委会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在听取通州、顺义现场汇报后,大家对做这件事的必要性和做好这件事的入手点应该有了基本清晰的把握。只要把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员队伍当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取得各区政府和各区级主管领导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这项工作就能够在两年之内形成一个比较新的局面,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基础,大家要坚定地朝着这个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