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社区今后只开15类证明

31.03.2016  16:29

  今后,对于“你妈是你妈”、“已经走过金婚的老俩口是夫妻”等各机构要求的奇葩证明,本市各社区将不再开具。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以后社区能开具的证明将从240多项减少到15项。今年底前,全市各区将制定社区工作清单,完成社区减负。

  《意见》明确,今年社区减负的内容包括确定社区工作事项、清理组织机构、严格印章管理使用、整合信息网络等,并对社区减负实行清单管理,制定社区工作清单和工作准入清单。

  除了明确社区居委会日常出具的15项证明事项外,《意见》表示,北京今年年底前将取消“社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等27个工作机构,并将取消“幸福社区”、“老干部服务示范社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等25个达标评比项目。同时,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展的项目外,其他一律取消。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社区层面的考核评比活动。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将规范部门各类业务应用系统与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范围、共享方式和共享标准,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

  此外,属于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一律不得交由社区落实,一经发现,立即撤销、终止。社区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等任务指标,以及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J235     

  15项社区日常出具证明

  ●居民在社区居住证明(含异地享受社保、迁移户籍等)

  ●为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出具证明

  ●为申请各类救助、援助、补助的困难家庭出具经济困难证明

  ●为无档案人员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证明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应征新兵入伍政审鉴定意见

  ●为长期卧床参保患者出具亲友代购药品委托证明和长期卧床证明

  ●为社区无档案违法生育对象出具收入情况证明

  ●出具见义勇为证明材料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近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出具收养人委托证明,收养人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生父母有      特殊困难证明,收养状况证明

  ●出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证明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执法文书留置送达证明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证明(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兰洁)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