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行业社保缴费征收延至7月底
疫情期间,可延迟社保缴费,不影响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等资格审核中参照的社保缴费权益记录;正在酝酿中小企业支持措施……昨天,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中的各项措施。
为防控提速提效“开绿灯”
市发改委主任谈绪祥介绍,“若干措施”中两处提到“特事特办”、六处提到“绿色通道”,采取一系列特殊政策努力为疫情防控提速提效。
“在行政审批、资金保障、金融支持、生活必需品保障上,为疫情防控‘开绿灯’。”谈绪祥介绍说。比如“提高防疫物资生产项目审批效率,对新落地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项目,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针对肺炎预防、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临床研究”等。
此外,本市还正在酝酿针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措施。“文件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落实的。”谈绪祥透露,将聘请第三方客观评估措施落地效果,同时严格督导。
延迟缴费不影响购房购车
市人力社保局介绍,本市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本市将1月和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介绍,这10个行业可先到相关主管部门申报,之后由人力社保局会同医保局一起办理延期缴费手续。
“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徐熙解释,不会影响参保人购房、购车以及积分落户等参照社保缴费记录权益的资格审核。
简化理赔程序
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介绍,全市金融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已经建立,市金融局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建立一张网,对企业资金诉求给予及时服务。
霍学文说,目前,“网上畅融工程”服务平台已开通,通过平台发布疫情防控时期的金融服务和产品信息,大家有任何金融服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留言,或者联系市金融监管局。同时,企业也可以拨打12345热线,还可以向所在区反映问题。“每个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都是问题的收集点。我们会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给出反馈”。
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申请贷款的,加大线上审批力度,适当下调利率,更多地给予信用贷款和长期贷款。对贷款到期的,利用已有成功实践的“续贷”机制,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缓贷。融资担保等其他金融中介组织也采取下调担保费率,减免相关手续费等措施。保险机构建立快速理赔机制,24小时受理理赔报案,针对患者和一线医护人员简化理赔程序,放宽定点医院、免赔额要求,开发一系列针对医护人员的专属保险产品。(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刘冕)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