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对账单15日起可查询 5种途径可获取

10.06.2015  13:34

  6月15日起,北京市参保人可查询、核对2014年度社保缴费情况。

  10日,市社保中心将发布《关于核对2014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情况的公告》。公告指出,凡是在2014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本月15日起可通过社保对账单,开始查询并核对2014年度本人社保缴费情况。对于未申请邮寄纸质对账单的参保人员,需先行通过社保网上服务平台等渠道获取社保单。

  今年本着“节能环保”的原则,纸质社保对账单将不再主动邮寄。据市社保中心介绍,选择电子对账单的参保人,自6月15日起,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www.bjrbj.gov.cn/csibiz/)、或全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14年度社保对账单;选择电子邮件获取对账单的参保人,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网上平台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下载打印2014年度对账单信息。

  此外,2014年6月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还推出了移动客户端APP和微信公共服务号。参保人可通过手机即时查询社保对账单。对于申请邮寄纸质社保对账单者,其对账单也将于6月底前陆续邮寄到位。

  据悉,参保人可通过5种途径获取社保对账单,包括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终端机、电子邮件、邮寄、社保经(代)办机构柜台。无论参保人通过哪种途径获取对账单,其样式、内容均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内存

  社保对账单如何看

  社保对账单上详细列举了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各月的缴费工资,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的缴费基数,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养老账户金额信息。

  最关键的数据是缴费基数,通常情况下缴费基数对应的是参保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而这个月平均工资应该包含一切工资性收入,包括奖金、补贴等在内。有部分单位只以基本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是不合法的。同时,还要看是否每个月都连续缴费、有无断档等。

  收到社保对账单后,参保人要对以上信息认真核对。如对所核对信息有异议,可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可及时到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举报。

   获取社保对账单的5种途径

  1.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参保人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jld.gov.cn)。若参保人首次登录,请点击“我要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号,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进入个人页面后,按相应提示查询对账单内容即可。

  2.自助终端机:自助终端机设置在各区县社保中心,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保卡,即可自行前往查询。在终端机上,参保人需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卡上的条形码编号等信息。

  3.电子邮件:参保人需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电子邮箱地址。如果参保人在提前预留的电子邮箱中没有收到社保对账单,可到电子邮箱的“垃圾箱”、“归档邮件”或“已删除”等栏目中进行查找。

  4.邮寄:参保人可通过单位或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将获取方式选为“邮寄”并核实邮寄地址。

  5.社保经(代)办机构柜台:各区县社保中心或社保所柜台工作人员可帮助参保人查询、办理相关手续,但参保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等)。

  无论参保人通过哪种途径获取对账单,其样式、内容均与邮寄的纸质对账单完全一致,均可作为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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