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第二届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各二级、直属单位,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京组发〔2012〕5号)和《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加快“三社联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京民社工发〔2015〕458号),宣传社会工作典型,展示社会工作成果,激发和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组织北京市第二届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活动(以下简称“双优”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征集范围为2016年、2017年专业社工以及各领域社会工作者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直接服务活动所形成的案例。
(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征集范围为2016年、2017年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服务领域中,组织完成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征集条件
(一)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案例要符合以下四方面条件:
一是真实性。案例应源于实际服务,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不得杜撰、移植或抄袭案例。
二是专业性。案例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能够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三是完整性。案例应体现社会工作者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的服务。尚未开展、准备开展和正在开展的服务不能参加此次案例征集活动。
四是示范性。案例应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服务内容及程序符合我国国情和北京市社会建设实际情况,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已参加过民政部或北京市民政局历次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的不得再次申报。
(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要符合以下六方面条件:
一是真实性。项目需来源于实际专业社会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二是专业性。项目需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
三是规范性。项目需具有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完整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符合项目管理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规范要求。
四是创新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体现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地探索专业社会工作项目管理服务方法与模式。
五是效益性。项目需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群众认可度高,在增进社会融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六是示范性。项目需代表本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发展方向,体现我国专业社会工作本土特色和北京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特点,对同类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已参加过民政部或北京市民政局历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征集活动的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一是格式要求。个案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项目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话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小组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小组理念、小组目标、小组性质、对象、时间、小组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对话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社区工作案例由背景介绍、分析预估、服务计划(包括服务目标、服务策略、服务程序等)、服务计划实施过程(正文中应重点描述服务如何开展,详细的工作记录等文本可作为附件)、总结评估和专业反思六个部分构成。
二是文字要求。要求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分析到位,正文字数以5000字左右为宜;涉及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和客体的术语统一使用“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的表述,不使用“社工”、“工作者”、“工作员”、“辅导员”、“咨询者”、“案主”、“工作对象”、“当事人”等表述。对于服务对象的姓名、住址、单位等涉及隐私的内容,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二)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一是格式要求。项目需提交正式文字材料,包括正文部分与附件部分:正文部分主要由项目背景介绍、需求分析(预估)、项目计划、组织实施过程、项目成效与经验总结、问题与反思六部分组成。附件部分须提供与项目管理有关的重要文件(如项目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办法等),可提供项目设计与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记录及其他辅助性资料。
二是文字要求。文本应逻辑清晰、结构完整、文字简洁、分析到位,正文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超过1万字,需提供3000字左右的项目摘要)。对于服务对象姓名、住址、单位等隐私内容和敏感问题应注意保密并作技术性处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各区民政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区、本单位范围内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双优”征集活动申报表并按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详见附件),在6月3日前向各区民政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推荐。请各区民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真实客观、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对经审查合格的申报项目,由各区民政局于6月15日前,择优向市民政局书面推荐。将材料(封面模板见附件,封面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市民政局(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同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市级机构可直接报市民政局。
(三)审核。市民政局组织社会工作领域相关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成立审核组并组织审核论证,提出北京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名单。
市民政局将从征集案例、项目中甄选部分具有典型推广和创新示范价值的案例和项目集结成册,下发通知予以确认,以示鼓励。
附件:1.北京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
2.北京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民政局
2018年5月8日
(联系人:焦娜;联系电话:65395641)
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发
附件1
北京市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
案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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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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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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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段 |
| 直接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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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受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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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服务 地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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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过政府资金支持(如获得,请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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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300字左右,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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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理由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 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民政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参加项目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2.请于2018年6月3日前上报推荐材料。所有材料不作退还处理。
附件2
北京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
服务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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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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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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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LOGO |
| 受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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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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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获得过政府资金支持(如获得,请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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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300字左右,正文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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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理由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民政局 意见 |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民政局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参加项目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加资格。
2.请于2018年6月3日前上报推荐材料。所有材料不作退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