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18.03.2016  11:56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网上报名工作已于2016年3月15日截止。我中心定于3月22日、3月23日,对在规定时限内符合报名要求且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3月22日(周二)9:00-11:30 、13:30-16:30

  3月23日(周三)9:00-11:30 、13:30-16:30

  二、审查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A区3、4、5号窗口。

  乘车路线:67、323、300内(外)路、937、特8外、特2、993、836、运通201路等到六里桥南站下车。地铁9号线、10号线到六里桥站下车,C口(东北出口)出,前行300米。

  三、审查需携带资料

  1.报名表(详见招聘公告附件,填写完整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薄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集体户口提供盖有存放单位公章的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4.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者需出具盖有学校印章并将相应信息填写完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6.其它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使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四、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如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理现场资格审查。代理人须携带资格审查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2.请参加审查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审查合格者将现场发放准考证。

  3.提供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则取消资格。

  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89150881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