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社与我校签约共建新闻传播学院

29.11.2014  17:34


              11月27日,光明日报社与我校签署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协议,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正式揭牌。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何东平,副总编辑刘伟,我校党委书记刘川生,校长董奇,副校长杨耕,副校级干部周作宇,校长助理陈丽等出席会议。光明日报及我校相关部门负责人,文学院原新闻传播学专业全体师生,艺术与传媒学院、出版科学研究院有关师生参加揭牌仪式。仪式由杨耕副校长主持。


              刘书记指出,北师大新闻传播学院的成立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与高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战略部署,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卓越新闻传播人才,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弘扬,具有重要意义。她指出,在媒体格局和传播理念深刻调整的背景下,传统新闻传播理论面临巨大冲击,传统新闻人才培养模式面临重大调整,这给新组建的新闻传播学院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对于学院未来发展和双方深度合作,刘书记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创新思想观念,把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卓越新闻传播人才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创新教育教学体系,把实践作为新闻人才培养的根本手段;三是创新共建体制机制,把协同发展、合作共赢作为一致愿景。她表示,在光明日报社与我校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必将探索出一套中央媒体和部属高校共建新闻学院的新模式,一条媒体融合发展环境下新闻传播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何东平总编辑表示,培养适应媒体融合发展新形势的新闻人才和全媒体人才是双方合作的方向。双方要在人才培养上打破常规,改革创新,把最新的需求体现到课堂教学当中,使培养出来的学生更好地适应新要求,发挥自身优势,在新的时代有所作为。他期待双方在新闻人才培养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要求,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将知识分子的优良精神品格传承下去,培养好新闻战线的接班人。


              揭牌仪式上,何东平总编辑、董奇校长代表双方签署共建新闻传播学院协议。董校长宣布了成立新闻传播学院的决定和聘任刘伟副总编辑为新闻传播学院院长的决定。刘书记与董校长分别向刘伟副总编辑颁发了新闻传播学院院长聘书和我校兼职教授聘书。何东平总编辑、刘书记、董校长共同为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揭牌。


              刘伟院长表示,建成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现代化新闻传播学院是我们的长远目标。新闻传播学院要秉承“独立思考,天下眼光,真实为本,人民至上,博学笃行,敢于担当”的新闻理想,坚持“理论教学与新闻实践并重,开门办学,多元化教学”的办学模式,顺应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以先进的新闻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为依托,把传统新闻学课程和现代传播学课程相整合,着力培养在媒体融合发展大趋势下热爱祖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秉持新闻职业操守的一流的全媒体人才。


              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毛峰代表学院教师发言,表示广大师生一定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把北师大新闻传播学院办成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学院。


              根据共建协议,双方将通过共建新闻传播学院理事会,探索高等学校新闻教育改革的有效途径。新闻传播学院将立足新媒体发展前沿,立足实践育人,发挥实践在新闻人才培养中的决定性和基础性作用,坚持新闻实践和理论学习各占一半学时,在夯实学生人文素养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全媒体素质。学院将推动“记者编辑进课堂、教师学生进媒体”,建设兼顾业界前沿与媒体实操的导师团队、精品课程、教材案例,为学生提供最优质的新闻教育资源。光明日报社将选派长期工作于媒体一线的优秀编辑记者兼任授课教师、指导教师和科研人员,充实师资力量。同时将建设好光明日报实习基地,利用好校内媒体实习平台,并积极发挥双方资源与人脉优势,建立一系列校内外实习基地,形成“1+N”的新闻传播实习基地新格局。根据协议,双方还要发挥中央级媒体和一流大学的协同优势,共建一批国家级新型智库,打造服务国家文化战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的协同创新高端平台。


(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