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办法

28.02.2015  13:33

欢迎您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校研招办提交复查申请。为了不影响考生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方便身处京外的考生,复查申请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考生将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发至:[email protected]即可。请在发送邮件窗口,第四栏“主题”位置注明“XXX(姓名)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复查申请”字样,文件名为:XXX(姓名).docx。。接收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26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复查结果将于3月3日通过网络通知考生。

二、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经考生申请将对于漏判、成绩累计、成绩登记等项目进行复查。如果复查发现上述错误,并且经市考试院研招办核准后,即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本人。.

祝您考试成功!

附件: 20150214114929431500.docx   (13.370117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