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高起点 实现新突破 市住建委组织研讨未来五年轨道交通工程评估工作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状态评估项目自2011年开展以来,有效推动了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评估成效较为显著,得到各方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评价。日前,市政府已批准在2016年至2020年继续开展评估项目。为进一步完善评估工作方式,稳步提升评估工作质量,市住建委近期召开了一系列座谈会,听取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以及评估项目机构和政府监管部门对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经充分研讨,市住建委初步形成调整与完善未来五年评估项目的工作思路:一是评估项目部设置巡视人员,随时掌握现场施工状况。评估项目机构要安排人员定期对我市全部在建标段的所有工作面进行巡视,精准掌握工程施工状况和现场管理人员值班值守情况,重点解决目前施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为评估检查提供信息支撑,做到有的放矢,最大限度实现工程全面展开施工时介入检查,使评估检查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二是建立“双随机”评估检查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全市轨道交通在建标段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评估检查分专业名录中随机抽取人员组成检查组,重点解决目前采取固定单位、固定人员检查,可能会产生厚此薄彼、主观任性等检查不公、检查不严等问题,使评估检查更加公平、公正、透明。三是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做到评估检查和监督执法的深度融合。评估项目机构要按要求定期汇总日常巡视和评估检查等情况,有力支撑监督执法科室周抽查计划的制定,协助监督执法科室开展安全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为精准化、差别化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四是进一步完善评估检查方式。如,减少施工、监理项目机构陪同检查人员,做到少干扰现场正常施工;将主要精力放在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上,改变目前现场和内业检查不均衡的问题;研究实施评估检查当场打分评定,以及建立评估发现问题的流转机制,及时将现场较大安全质量隐患反馈建设管理单位和相关各方,使各方形成合力加强安全质量管理。通过对评估工作的持续完善,不断提高咨询机构服务质量,积极推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