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变“圣水” 专蒙迷信人
29.01.2015 14:35
本文来源: 京报网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间,经营佛具店的林某夫妇以做法事“超度”、喝“圣水”能治病为幌子,骗取7名被害人共计20余万元。因涉嫌诈骗罪,日前,该案由房山区检察院提起诉讼。
2012年初,林某夫妇在房山区开设了一家佛具店。然而,在无行医资质的情况下,二人通过天涯论坛、微博宣称自己是观世音的徒弟,可以给人以喝“圣水”的方式治疗各种癔症、虚病。
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间,林某二人先后将7名被害人“诊断”为被“妖怪”附体,并称可以通过做法事“超度”、喝“圣水”的方式进行治疗。“超度”过后,“病人”一般需要喝六七个疗程的“圣水”以“排毒”。所谓“圣水”即是供在佛像前的普通瓶装矿泉水。
林某供认,这些矿泉水就是在超市进的货,每瓶不到2元,对外出售每瓶20元至50元不等。7名被害人先后被骗“超度”费、“圣水”费、看病期间生活费共20余万元。
被害人王某家在千里之外,在网上看到林某夫妇发的信息后,不顾家人的反对,带着近两万元钱赶到林某处“治病”,半个月后再次向家里要钱,其家人随即报案。其他被害人经过“圣水”治疗,病情并无任何好转,也先后报案。
检察官提示,当网络信息涉及到切身利益时,要特别注意识别信息的可信度,必要时应征求身边亲朋的意见,避免一意孤行,落入骗子的陷阱。此外,有病不能乱投医,要相信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切勿寄希望于迷信活动,防止贻误疾病治疗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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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1.2015 14:35
京民执罚〔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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