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将试点长期护理保险

18.09.2017  20:11

  今年,本市将在石景山区试点政策性长期护理险。目前,石景山区已经初步制定了试点方案、实施细则、定点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等,并且确定了参保人员的范围,即在石景山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居民(分别对应职工、居民医保)。对于享受长期护理的人员条件,相关部门将通过评估优先选择重度失能人员进行服务,覆盖人群范围由小及大。在失能判定标准上,借鉴民政部门评估老年生活能力标准,统一界定重度失能人员。

  长期护理险主要是为被保险人在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或身故时,侧重于提供护理保障和经济补偿的制度安排。石景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显示,北京市在1990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40.5万,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5.7%,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20.68%。不能自理老年人比例为4.78%。

  随着家庭结构变化,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特别是家庭长期照护能力日益弱化,这迫使老年人的赡养责任由家庭转向社会,亟须借助外部力量辅助实现家庭照护的职能。但老年人每月在机构花费的长期照护费用,仅床位费和护理费就在3000元以上,加上每月的餐费、杂费、医药费等支出,仅仅靠老年人的退休金是难以承受的。

  据统计,目前石景山区约有11家养老机构、1800名养老服务人员、3200名失能人员。失能人员受保障内容将包括生活照料及与基本生活相关的医护照料服务,初步确定23个基本服务项目,包括协助如厕、翻身拍背、采集送样标本、陪同就医、协助处置尿管鼻饲等,实行打包收费。(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代丽丽)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