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区做好见义勇为普法宣传活动

20.09.2014  21:02
 

新修订的《<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实施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为了在市民中更好地“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树立首都良好社会风尚”,全面普及见义勇为《条例》、《实施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树立社会正气,切实维护首都和谐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实施办法》宣传活动。

石景山区接到市局通知后,高度重视此次见义勇为普法宣传活动,按照通知精神,积极布置,严密组织,召开了各街道主管领导的专题会议,传达市局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将市局印制的宣传海报和折页及时分发到各街道,并要求各街道、居委会在辖区内将宣传资料张贴到每一个社区,并做好有关政策咨询和信息收集工作。

9月9日上午,石景山区在区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了以“见义勇为社会赞誉法律保护”为主题的见义勇为普法中心宣传站,石景山区民政局宋晓斌副局长冒着高温酷暑亲临现场指导,为当天100余对登记结婚的新人以及社区群众分发宣传资料共计500份。同时宋晓斌副局长对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要求,高度重视并全力做好此次见义勇为普法宣传活动,要将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树立社会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抓不懈。

在此次见义勇为普法宣传活动中,石景山区共发放见义勇为宣传海报1400份,发放宣传折页3000份,并做到信息收集,及时反馈。这次宣传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提高了各界群众对见义勇为行为依法确认、依法奖励、依法保护的认知度。为石景山区在广大群众中全面普及《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  实施办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