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分局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06.04.2016  03:15
      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接受民主监督、为百姓排忧解难的重要工作。分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案件、扎实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健全信访问题处理机制等四项措施,扎实做好信访工作。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一是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举报渠道,畅通百姓监督举报的“主渠道”。二是完善特约工商监督检查员队伍,通过监督员对明察暗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内部管理、外部服务等可能产生信访问题的信息,认真开展排查,最大限度的避免信访事项的产生。三是加强与监察、人事、法制、消保等综合和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与信息共享,重大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会商。
      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案件。一是完善工作体系。建立局长负总责、主管局长具体抓,各相关科室紧密配合的信访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涉及信访事项的,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信访案件的受理、答复和信息反馈工作。二是建立分级处理机制。对信访反映问题能直接处理的,采取电话联系、约谈信访人等形式及时处理;对于重要信访问题,局长直接挂帅、一线办理,切实做到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审慎处理。三是强化信访案件督办。办公室对信访事项,政府便民电话转办单等,强化对办理过程、办理时限、办理质量的跟踪督办,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案件办结率。
      扎实做好调查核实工作。一是及时批示转办。准确把握各部门职能定位,认真划分投诉举报事项和信访事项,并及时呈请局长批示并及时转办。二是认真核实办理。在信访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各部门坚持公平公正、整体把握、区别处理。在核实过程中,对疑难信访事项及时请示市局及区信访办,增强工作合力。对于线索清晰、内容明确的反映,各部门及时开展深入调查。对于线索模糊、内容笼统的信访,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最大限度的做好信访事项的调查核实工作。
      健全信访问题处理机制。一是完善信访移转。对于发现反映分局党员干部的信访事项及线索,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关爱”相结合,及时移转纪检监察部门。对于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二是建立回访机制。定期回访当事人,加强与信访当事人的沟通交流,避免信访问题的“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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