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块砸人身份不明 雇佣单位被诉赔偿

16.12.2014  19:03
  陈先生因发放劳务费与某建筑公司三十余名建筑工人发生争执,被人用石块砸伤眼眶。因无法确认投掷石块人的身份,陈先生只得近日将建筑公司诉至大兴法院。

  陈先生诉称,其所在公司与建筑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承包关系。2014年1月22日,因建筑公司的部分工人未能从建筑公司出领取到劳务费,就到工地聚集。后其所在公司同意先行垫付部分劳务费。

  在发放劳务费过程中,聚集的工人投掷石块将陈先生砸伤,造成陈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因现场人员众多,无法确定投掷人的身份,且投掷人系履行建筑公司的职务行为,故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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