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召开年会 探讨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
6月3日,主题为“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开幕。该届年会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北京阳光知识产权与法律发展基金会协办。来自高校、法院、律所等行业内的近千人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出席会议并致辞。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主持。他表示,知识产权工作实际上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进行的,离开了全球化,所谓的本土化就失去了依存。知识产权既是国内问题,也是国际问题,离开了大的前提知识产权的发展便会举步维艰。所以树立国际思维、抬高眼界是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非常重要的要求。
王利明副校长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科建设的相关情况。他表示,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事业的奠基者和开拓者,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建立起完整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体系,中国知识产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已经成为层次与结构最为完整的教学基地。2016年4月27日,中国人民大学和深圳市政府签署了合作办学备忘录,目标是建设全球顶尖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中心,建立国家级的国际创新与经济发展智库和交流中心。他认为,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举世瞩目的民法典制订正在加快推进,在民法总则中专门规定了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意味着宣誓知识产权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民法典分则的制定工作正在加紧进行,面临着需要解决分则体系究竟应不应该,以及如何把知识产权纳入到民法典分则等问题。最后,王利明副校长表示,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研团队将继续致力于知识产权学科建设,服务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大计,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回顾了过去五年里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在贯彻全国依法治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民法典编纂积极建言献策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新突破、新进展和新成果,并希望研究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围绕中国知识产权理论界与实务界所关心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学术研究。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表示,6月3日恰逢中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37周年,37年间尤其是近几年来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他结合此次年会主题“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分享了全球多边知识产权领域的近况,并表示下一步还会在举办全球地理标志大会、推动《北京条约》尽快生效等方面与国内学界业界加强合作,进一步扩大与中国知识产权界的广泛联系和交流,争取将更多的国际创新资源引入中国,同时也希望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与研究会共同加强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强调了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法院只有不断的适应全球背景下的这种创新的要求,通过不断的改革和完善才能够保障创新的持续发展,才能成为创新最有力的保护者之一。同时他介绍了中国法院近年来在全球化背景下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和进展:一是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实践,贡献中国经验和智慧;二是加强平等保护原则,进一步凸显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三是不断加强国际交流和合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与学界携手共进。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新加坡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邓宏森分别发表了主题演讲。贾东明就民法典民法总则的重点问题,尤其对民法总则中与知识产权有密切关联的制度进行了详细解读,如基本原则、法律适用、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权利、责任、诉讼时效等内容。
邓鸿森则以“全球化语境下的知识产权发展与协调:RCEP和TPP”为主题进行演讲,他认为,国际知识产权面临着无法制定统一国际规则的挑战,这就需要各国通过各种对话和交流,以及各国制定一些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则以适用于全球,实现知识产权能够协调应对全球化趋势的目标。他还表示,新加坡作为“一带一路”的一员,希望能与中国进行更多的交流与合作。
在年会的九个分会场中,业界专家将围绕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与基础理论,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知识产权法院建设,体育赛事、电子竞技及其直播的知识产权问题,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以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竞争法中的热点议题进行了研讨,并取得丰硕成果。
6月3日下午,年会进入分会场的讨论。本届年会共设置了9个分会场,10位主持人,65位演讲人,29位评议人围绕“知识产权学科建设与基础理论”“知识产权与民法典”“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竞争法”“体育赛事、电子竞技及其直播”“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实施”等专题研讨。
此外,在年会期间,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学院基于2015年8月在新加坡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合作的内容包括组织知识产权活动及会议、开展行业培训、专业能力培训、在中国人民大学主校区与深圳校区开展国际知识产权研究生课程以及学生实习等。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12年5月27日,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刘春田当选为首任会长。它是由全国知识产权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法学学术团体,其前身为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经过5年的发展,研究会的规模和影响力在不断扩大,会员人数由原先的150余人发展到如今的近700人,增长了4倍有余。研究会的影响力也日益增大,研究会发起或举办了“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中美知识产权高峰论坛”“亚太知识产权论坛”“东亚知识产权论坛”“中欧知识产权论坛”“中印知识产权论坛”等,这些论坛已成为中外知识产权交流的重要渠道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