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阶段成果

20.09.2014  20:32

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市工商局自2014年4月初至12月底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阶段性整治成果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进行新闻发布。

一、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果

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5611人次,9586车次,检查有形市场3199个次,场内经营者87537户次,商场超市9612个次,网店2750个次,商品质量检测2510组,共查办案件2184件,罚没款2052.12余万元,联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照数1894个,查处窃听窃照经营户91个,捣毁查处窝点及仓库26个,移转公安部门案件8件。

专项整治期间,市工商局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的同时,加强消费维权服务保障工作,规范绿色通道品牌化建设,指导组织建立了50余个行业、区域、社区绿色通道联盟、绿色通道自治联席会等。同时注重发展质量,严格落实以安全、标准、简便、快速、满意为基础的“5S”评价体系。上半年,各绿色通道成员单位和解自接消费者投诉15.6万件,和解工商部门通过网上工作平台转办投诉12800件,占工商部门接收投诉总量的40.43%,和解率在90%以上。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开展“金九银十”保障行动。

(一) 继续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 充分发挥各区县调度指挥平台的作用,深度分析和研判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做为执法案源; 二是 明确执法导向,确定执法重点,在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将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作为打击重点; 三是 发现纠纷案源,一查到底,追根溯源,加大对制假售假窝点和储存假冒伪劣商品仓库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其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强化行刑衔接。

(二)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加强消费维权服务保障。 一是 发挥发挥多元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小额纠纷的快速解决机制的作用,为消费者提供简易、便捷、高效的维权服务; 二是 围绕消费者关注焦点和消费热点问题,开展消费教育课堂等活动,向消费者宣讲新《消法》及消费知识。对经营者进行法规宣传,着重对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经营者加强“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新《消法》赋予经营者新义务的宣传引导; 三是 进一步提升绿色通道品牌服务效应,以发展绿色通道联盟为重点,打造精品绿色通道。以教育培训为手段,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规范化。以宣传引导为载体,扩大绿色通道品牌影响力。

 

典型案例

一、东城分局查处飒拉商业(北京)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当事人在北京地区各分店销售的批号为5520/018/620 “ZARA”品牌牛仔裤子,所检项目中耐干摩擦色牢度不符合GB18401-2010 B类和FZ/T81006-2007合格品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批号为5252/009/401 “ZARA”品牌牛仔裤子(水洗产品),所检项目中耐洗色牢度不符合FZ/T81006-2007合格品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东城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81.07元,并罚款27384元的行政处罚。

二、西城分局查处创和捷商贸(北京)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当事人销售货号为YC2896R“埃斯普利特”牌女式羽绒背心,经北京远东正大商品检验有限公司检验,所检充绒量偏差项目,不符合GB/T14272-2011合格品标准要求,综合判定该抽样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BSX-2013-10-019)。该货号的“埃斯普利特”牌女式羽绒背心,当事人在北京地区共配货741件,其中1件被该公司用做产品质量检测,故认定当事人在北京地区用于销售的此货号“埃斯普利特”牌女式羽绒背心实为740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西城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4013.91元;2、罚款370269.45元。

三、海淀分局查处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燕莎金源店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当事人销售的BRIANCRESS(布莱恩)牌男鞋,富诗凯多牌男鞋, PEDRO MIRALLES牌女鞋, MARTINELLI牌女靴,经北京市轻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站检测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海淀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布莱恩)牌男鞋1双、富诗凯多牌男鞋4双、PEDRO MIRALLES牌女鞋13双、MARTINELLI牌女靴5双; 2、没收违法所得5464.48元;3、罚款182248元。

    四、丰台分局查处桂某侵犯“TCL”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从他人手中购进“TCL”牌商品13种,总计795个,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共售出50个,剩余745个未售出,以上13种商品经商标权利人TCL-罗格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被委托人现场鉴定,该商品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丰台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带有“TCL”商标的侵权商品745件并罚款10000元。

五、通州分局查处北京冶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通州分局依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所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样送检。经北京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判定送检的四种成品油均属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通州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3172.96元;2、对于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罚款228679.68元。

六、 大兴分局查处安某侵犯“露水河”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购进带有“露水河”注册标记的钢板模具1块,未经“露水河”商标注册人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在加工、销售的木屑板产品上使用“露水河”注册商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大兴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犯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木屑板、钢板模具,罚款10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怀柔分局查处周某侵犯“龙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从他人手中购进 “龙牌”普通纸面石膏板222张,“龙牌”轻钢龙骨1176根,用于销售。经商标权利人打假人员现场鉴定,上述 “龙牌”普通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为侵犯商标权利人北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怀柔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罚款20000元。

 

端窝打点情况

八、朝阳分局取缔假冒“牛栏山”白酒窝点

朝阳工商分局获悉在金盏乡马各庄村存在一制造假酒窝点线索,联合朝阳食药分局,对此处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查获带有“牛栏山”商标的42度白酒包装箱壹万伍仟肆百陆拾个(15460);瓶盖玖万壹仟个(91000);商标标识壹拾捌万个(180000)。经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以上物品均为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商品。目前此案已移交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队处理。

九、丰台分局查处销售、储存假冒知名品牌服装窝点

丰台分局根据前期跟踪和摸底情况,联合公安部门和商标权利人对辖区北京鑫海翰霖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内开展突击检查,经商标权利人对展厅和库房内的商品的鉴定。现场查扣“哥伦比亚(Golumbia)”、“北面(THE NORTH FACE)”、“阿迪达斯”、“耐克”、“ZARA”、“巴宝莉(BURBERRY)”、“香奈儿(CHANEL)”、“天波兰(Timberland)”等侵权的商品2095件,查处违法商户6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十、房山分局查处取缔假冒“华表”乳胶漆黑窝点

房山工商分局根据举报线索,一举打掉位于石楼镇夏村的一处违法黑窝点。该窝点涉嫌伪造“华表”牌商标标识、产品合格证以及加工销售假冒“华表”牌乳胶等违法行为。现场贴有“华表”牌商标的包装桶和封口拉环散放在车间里,两台自制的灌装设备上溢出大量劣质乳胶,出胶口的过滤网也已经严重堵塞,整个车间内充斥着扑鼻的异味,环境脏乱不堪,安全隐患严重。执法人员对加工车间、仓库及自制加工灌装设备进行查封。现场查没已罐装假冒“华表牌”乳胶1000多桶,共计30多吨,没收空桶及包装材料40多套。

十一、大兴分局查处取缔生产一假冒品牌服装黑窝点

大兴分局在前期摸排的情况下,鹿圈所联合瀛海镇政府、企业办、安全科、综治办,对当事人赵某位于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西二村养殖地21号院的服装吊牌加工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共生产服装吊牌18个品牌,共计11.5万枚,执法人员依法查扣涉嫌侵权注册商标的服装吊牌11种、75100枚,分别涉及“七匹狼”、“PLAYBOY”、“Pierre  cardin”、“淑歌”和“依纳衣尚”等5个品牌。

十二、昌平分局查处取缔以假冒“亚都”滤芯进行售后服务的黑窝点

昌平分局根据举报线索,经过多次实地暗访和蹲守,摸清涉案人员经营场所和2处地处天通苑社区居民楼地下室的库房,掌握了当事人的经营规律和进货情况,于6月24日,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一举端掉这一利用亚都售后服务身份,以假冒亚都滤芯进行售后服务的黑窝点。查获假冒亚都空气净化器滤芯2400盒,涉案金额70余万元。两名案件当事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刑事拘留。

十三、平谷分局查处取缔复合门加工销售黑窝点

平谷分局与公安部门协作取缔了马昌营镇南定福村的一个复合门加工销售的黑窝点(在一处废弃的旧厂房内),查扣经营工具6件,复合门56套,现已查明非法经营额近17万元。目前正在对当事人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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