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部署开展我市交通行业防汛督查工作
按照我市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和交通行业防汛工作部署会精神,依据《北京市交通行业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要求,从6月至9月份,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委督查中心)将在全市交通行业范围内开展防汛专项安全督查,督查人员将深入全市防汛重点部位督查行业各单位抢险力量和防汛物资上岗备勤情况,最大限度地发挥安全督查职能,确保交通行业汛期交通运行平稳有序。
突出一个“实”字,着眼行业防汛形势谋划督查计划。为做好防汛专项督查,督查中心专题召开督查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和交通行业防汛工作部署会》精神进行了宣贯,对工作进行了动员,并从着眼我市交通行业防汛形势和任务特点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5年全市交通行业防汛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研究成立了防汛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督查时间、督查范围、督查形式、督查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防汛督查有序、有效开展。
突出一个“细”字,结合防汛工作重点科学开展督查。针对我市汛期气候存在突发性强、准确预测预报难度大和降雨时空分布不均等特点,4个防汛督查组将采取日常性督查和应急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开展督查行动。日常性防汛督查,就是深入全市轨道交通站点、综合枢纽、省际客运场站和“四站两场”等部位开展督查,重点督查防汛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织情况等;应急性防汛督查,就是当接到全市发布汛情预警或按照市道路交通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命令,赶赴市区下凹式立交桥区、雨天易积水路段和特定区域开展督查,重点督查行业各单位抢险力量和防汛物资上岗备勤情况。
突出一个“严”字,强化勤勉督查的工作标准与实效。开展防汛督查工作,中心要求全体督查人员始终坚持上下一心,发扬不惧劳苦的精神,要从思想上重视防汛督查工作,要把防汛督查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行动,扎实开展好各方面工作。同时,督查中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的工作原则,力求从源头上排查、督促整改治理一批汛期隐患,切实把防汛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防汛督查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防汛信息及时畅通,每个阶段防汛督查任务结束后,督查部门都要对防汛的督查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梳理和汇总,并结合不同周期和不同区域,分析研判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最终形成防汛督查报告,报送委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