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部署危货企业考评(考核)任务

26.07.2016  01:06

  7月21日,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督查中心)组织4家中标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机构召开会议,部署2016年北京市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千分制考核)任务,并对考评(考核)过程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考评纪律。

  一、明确标准化考评(千分制考核)任务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2016年,我市除通州区外的184家危货运输企业需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同时,根据委领导相关要求,还需对184家危货运输企业完成安全生产千分制考核,考评(考核)时间从7月25日至10月30日,共3个月时间。考评(考核)工作由中标的4家考评机构共同完成。

  二、严格考评(考核)标准及工作程序

  (一)严格执行考评(考核)指标实施考评。各考评机构要本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北京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指标实施细则和考评工作程序,对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判。进行千分制考核时,运用新修订的考核指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行量化打分,对考核指标不符合企业实际的,提出修改意见。

  (二)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实施考评(考核)。各考评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实施考评(考核),尽量提前完成工作任务。在实施考评(考核)过程中,不能随意精简考评人员,简化工作程序,敷衍了事,从各方面确保考评质量。各考评机构至少要安排两个或以上考评小组实施考评,每个小组派至少3名考评员参加。在为企业出具评定结果时,不能搞平衡,更不能碍于情面,降低考评要求,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做出实事求是的判定。 

  (三)及时确定现场考评(考核)时间。各机构明确考评(考核)任务后,要及时与企业联系沟通,确定具体考评时间,并及时上报督查中心,中心将根据时间安排,全程派人参加考核现场,了解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并对考评机构考核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及时整理上报企业考评(考核)信息。考评(考核)工作开展中,各机构要注重考评信息的收集整理。每日考评工作结束后,及时梳理将当日考评情况,形成考评信息,每周二交督查中心,中心将及时对企业考评信息进行发布,动态掌握考评进度完成情况。考评工作结束后,各机构要深入分析危货运输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形成标准化考评(千分制考核)调研报告交督查中心,同时提出千分制考核指标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重申考评(考核)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考评纪律实施考评。要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严禁以考评为由,对企业提出无理要求,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凡经核实出现不规范行为的考评机构和考评员,市交通委将严惩不怠,直接将其清出北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队伍。

  (二)考评员必须持证上岗。到企业实施现场考评行为的考评组,必须至少由3名考评员组成,其余技术人员可以不是考评员,但只能担负记录、协调等工作,不能由非考评员进行考评工作。

  (三)始终坚持考评与咨询分离原则。各机构在开展考评期间与企业进行联系,不得主动提出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企业问起时也要明确告知考评与咨询分离的原则,企业可不通过咨询,直接申请达标考评,避免让企业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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