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认真开展社会招聘自查自纠工作

21.10.2014  11:56

  为全面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督查中心)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以及委人事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公开招聘问题自查自纠工作。

  中心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人员招聘的各项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并不断创新招聘工作,积极探索“考察与考试相结合、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文字表达与语言表达相结合、严格程序与贴近实际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2013年共招聘三名工作人员。

  在实际招聘过程中,督查中心一是设置实习环节,避免“一考一面定岗”的弊端,考察应聘者和岗位的匹配度;二是坚持选拔人才“为用而考”的原则,笔试环节分为综合能力和专业实务两个部分,综合能力考查应聘者的知识储备和文字能力、专业实务考查与中心工作相关的通知、纪要、请示、工作方案等公文的写作能力;三是通过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面试全面测评应聘人员素质。

  下一步的工作中,督查中心将继续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关于人员招聘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委机关的要求做好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强化工作监督,进一步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进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