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安全督查中心研究部署“春节”期间安全督查工作

06.02.2015  12:07

  为做好本市“春节”期间交通行业安全督查服务保障工作,2月2日,市交通委安全督查事务中心(督查中心)专门组织召开专项督查例会,对本市“春节”期间安全督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决定自2月2日起,专项开展“春节”期间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督查服务保障工作。

  此次“春节”专项督查的目标是,通过集中开展督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行业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努力为广大市民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督查内容主要围绕各交通企业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督查行业监管单位履职情况,督查交通行业落实烟花爆竹运输和禁放情况,督查安全应急工作落实情况及人员值守情况等方面开展,充分考虑“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对“四站两场”、烟花爆竹及危货运输企业、轨道交通行业、地面公交行业、省际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出租汽车等行业以及人员密集区、长安街沿线、大型商务区周边和易发交通事故的隐患区域开展专项督查。

  为确保此次专项督查取得真正实效,中心要求全体督查人员督查工作中要牢固树立“首都无小事,事事连政治”的大局观念和“安全工作无小事”的忧患意识,要按照“高度重视,通力配合,专人负责,深入检查,实时报送”的工作要求,早准备、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要把督查工作情况开展、存在问题隐患和问题隐患处理情况三个方面适时向行业监管部门反馈,加强对相关信息的动态追踪和分析研判,确保督导到位,全力抓好春节期间安全督查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