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出台相关文件 进一步规范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7月9日,中共中国人民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第108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并于7月23日以人大校党字〔2014〕57号文件下发各基层党组织。
该文件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京发[2012]7号)、《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3]3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中国人民大学统战工作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问题而制定和出台的一个规范化、制度化、条例化的指导文件,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委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指导文件。
文件内容分为三大部分: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二、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三、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
该文件指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基础工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统一战线巩固壮大的必然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一个重要阵地和重要窗口,在长期的奋斗历程中,积淀了深厚的基础,形成了优良的传统,涌现出一大批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真诚合作、贡献卓著的著名党外代表人士。当前,国家和社会正处于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国人民大学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也进入了关键阶段。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挥中国人民大学的历史传统和学科与人才队伍优势,培养一大批高素质、有影响、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是时代赋予中国人民大学的神圣职责和历史使命。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培养党外代表人士作为中国人民大学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科学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为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人大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该文件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的奋斗目标和学校中心任务,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巩固和壮大新时期统一战线、加快创建“人民满意、世界一流”大学以及服务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提供坚实的党外人才保障,作出新的贡献。
该文件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原则”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发扬民主相统一,进步性与代表性相统一,政治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统一,加强培养与注重使用相统一,组织培养与自我提升相统一,统筹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统一,发挥骨干作用与发挥群体作用相统一的原则。
该文件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涵盖范围”是:高校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高校非中共人士。主要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非中共人士,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负责人;在有关社会团体担任一定职务并发挥较大作用的非中共人士;处级及处级以上的党外干部;无党派代表人士;其他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等。
该文件指出,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适应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要求,按照“人才充足、涵盖齐全,素质优良、业务突出,加强培养、适时推荐”的工作方针,拓宽视野、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该文件还从明确领导责任、健全体制机制、重视发现储备、加强教育培养、重视联谊交友、注重日常管理、加大选任力度、充分发挥作用、做好典型宣传等十个方面梳理和阐释了加强和改进中国人民大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