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宣贯大会

11.12.2014  13:4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及其配套法规文件,提高我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法律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2014年12月9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法规宣贯大会,副局长卢爱丽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共约1100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培训结合新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主要变化、《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重点条款、法规过渡期间的注意事项及北京市落实国家有关医疗器械法规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讲解和说明。

  会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爱丽就医疗器械新法规的贯彻落实、电磁兼容强制性标准实施及加强社会共治等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并要求生产企业在新法规执行过程中要及时反映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新旧法规平稳过渡,通过新法规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确保首都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