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监督电话、邮箱的通知

22.09.2015  08:5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纠正“四风”,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防止公款吃喝、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在北京市质监系统发生,按照市纪委《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京纪发[2015]14号)要求,现将驻市质监局纪检组监察处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传真)和邮箱再次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质监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十严禁”精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投诉举报电话(传真):57520191        投诉举报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