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处罚裁量 提升监督执法水平——市监督总站召开《裁量基准》培训会

28.01.2016  01:12

  为贯彻落实年初施行的《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进一步提升市监督总站行政监督执法工作水平,市监督总站于2016年1月20日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针对《裁量基准》出台的背景意义、重要作用及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讲解。市监督总站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宣贯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京建法[2015]21号),在强调《裁量基准》具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执法行为、解决同类案件裁量差距大、保护被处罚当事人合法权益等积极意义的同时,提倡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裁量基准》,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具体内容,在监督执法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全面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根据《裁量基准》实施行政处罚。

  会议着重解读了市监督总站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职权裁量基准,并结合市监督总站监督执法实际情况,重点对既分档又分阶的36项常用行政职权的制定背景、违法情节、具体适用等内容逐条进行了深入讲解,促使执法人员在监督执法实践中能引用精准,使用得当。

  会议明确要求,各执法科室要严格按照市监督总站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情形的通知》中相关内容严格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确实做到“在制作行政处罚案卷时,应注重调查取证工作,查明违法行为和违法情节,收集行政处罚裁量的相关证据材料,并在《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记录》中明确记载违法情节,准确引用《基准》中相应条款”,进一步规范市监督总站监督执法水平,提升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质量。

  此次专题培训开展及时、切中实际,不但让全体执法人员深入了解了《裁量基准》制定的重大意义和适用的必要性,更解决了监督执法实践过程中拿不准、吃不透、想不到的实际问题,对监督执法工作起到了正方向、明标准、严要求的重要作用,在执法人员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了广大执法人员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