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通报制度、强化预控管理--市监督总站完善不合格检测数据预警工作

26.06.2015  23:3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控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状况,强化预控管理,及时排除工程隐患,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不合格数据监控及流转工作暂行办法》(监督总站[2014]75号),市监督总站形成了不合格检测数据预警机制,开展了建设工程不合格检测数据监控及流转工作,建立了不合格检测数据通报制度。前期,市监督总站发布了《关于2015年一季度不合格检测数据监控及流转工作情况的通报》,总结了一季度全市不合格检测数据预警工程数量、项目分布情况、预警次数较多的区(县)和预警次数较多的施工企业,并送达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和各相关单位。

  通报机制的建立,使不合格检测数据的信息发布实现了规范化、常态化,也让不合格检测数据预警和跟踪处理工作主动走进参建单位的视野,给全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敲响“警钟”,形成及时预警,以充分发挥不合格检测数据的监控、流转及统计报告工作预控管理的功能,有力推进全市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