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政监察大队联合执法制止私设线杆违法施工

30.12.2016  21:08

监察员制止违法施工

现场恢复后

本站讯 近日,北京市水政监察大队第四分队与市凉水河管理处共同对凉水河旧宫桥上游右岸桥头处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设立线杆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共同制止了违法施工。 
  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市水政监察大队第四分队联合市凉水河管理处水政科对凉水河旧宫桥上游右岸桥头河道管理范围内正在埋设线杆的行为予以制止。经调查,此处设立的无线通信塔、线杆均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按照《北京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内设立线杆、线塔、无线通信塔等必须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此,水政监察员向该单位施工人员下达了《谈话通知书》,要求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分队接受调查。 
  日前,第四分队监察员到埋设线杆的地点进行了复查,该施工单位已经将施工现场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