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住建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01.11.2018  11:46

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房地局)、各集团、总公司,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房管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十八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防安办字〔2018〕61号)要求,为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关注度,维护冬春季火灾形势稳定,现将《北京市住建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0月30日

  (联系人:吴 锋、赵治成、张帆;联系电话:59958402、8655、8533)

  

北京市住建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充分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学习、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共同营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市防火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二十八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住建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特制订《北京市住建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保障人民安全和首都城市发展战略定位为宗旨,以“人人受到消防安全教育,人人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为出发点,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第133次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精神为抓手,坚持行业主导、企业搭台,突出问题导向、群众需求,立足资源整合、机制创新,运用警示性强、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老旧小区、进企业、进工地”,努力扩大消防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增强消防宣传的影响力,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群众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确保建设系统消防安全稳定可控。

  二、活动主题

  全员参与、防治火灾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北京市住建系统“119”宣传月活动从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本着“周周有主题、周周有重点”的活动安排,开展以下四项具体活动。

  1.第一周(11月1 日至11月9 日)为启动宣贯周。各单位要举办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老旧小区、进企业、进工地”工作为载体,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知识竞赛等形式宣贯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灭火常识;在施工现场、工地生活区、物业服务区域、老旧小区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大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2.第二周(11月10日至11月16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深入组织在建工地、物业服务区域、老旧小区,特别是重点地区、重点工程开展灭火救援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演习中检验完善消防联勤联动机制,检验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增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

  3.第三周(11月17日至11月23日)为参观体验周。各单位要组织管理人员和员工参观就近的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开展互动体验式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的认知,提升消防安全的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

  4.第四周(11月23日至11月30日)为隐患查改周。结合全市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及冬防工作实际,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的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动员各分公司、各项目部、各物业服务企业等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组织排查老旧小区的消防隐,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组织及制度建设,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组织的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大力提升消防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对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要结合本区域、本领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活动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协同配合,精心策划开展“119”消防宣传活动,确保责任到位、力量到位、措施到位,积极营造行业齐动、全员参与、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浓厚氛围。

  (二)围绕主题,统筹开展。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创新思路,追求实效,要以宣传普及防火、灭火、应急疏散常识和查找、消除火灾隐患等内容为重点,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方案要求安排部署,统筹落实消防宣传月活动,确保每个阶段、每个层级、每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真正将活动做精、做实、做细。

  (三)认真总结,按时报送。各单位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收集,影像留存等工作,及时总结发现活动亮点,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并于11月2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附件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

  

      标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关注消防、平安你我”。

  道旗:“出门勿忘断电、熄火、关燃气”、“全民参与、防治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