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2014  20:32


京工办发【2014】34号


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14年在职

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工会工作会议、北京市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精神,切实满足在职职工职业能力提升需求,结合2014年工作实际,北京市总工会制定了《2014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

                                               

北京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2014年在职职工

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实施意见》(京工发〔2013〕34号),规范工作程序,保证资金安全,确保2014年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以下简称“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工作目标实现,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助推对象

凡符合助推条件并持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工会会员,均可获得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资助。

二、助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获得职业发展助推计划的资助:

1. 获得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颁发的国家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含)。

2. 参加2014年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市职工技术协会单独或参与承办的市级二类及以上级别),非取证工种获得前十名的选手。

三、助推标准

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每人资助2000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每人资助1000元。

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非取证工种助推标准:第1名参照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标准资助,第2—10名参照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标准资助。

四、助推流程

(一)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

1.资格认证

职工经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进行鉴定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2.信息登记

职工获得相应证书后,登陆“技术英才网”(www.bjjsyc.org.cn),进入“在职职工职业发展助推计划”在线系统,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无上网条件的职工,可到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企业“职工之家”或拨打“12351”职工服务热线,由工作人员协助填写。

3.资格校验及资金划拨

由市职工技术协会进行资格校验。通过资格校验后,市职工技术协会将资金划拨至职工本人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并通过短信平台通知职工;没有京卡•互助服务卡的职工,原则上可由社区(村)联合工会负责吸纳为工会会员,为其办理京卡•互助服务卡后,将资金划拨至职工本人的京卡•互助服务卡,并通过短信平台通知职工。

(二)获得市级技能竞赛前十名的选手

参加市级技能竞赛获得前十名的选手,助推工作由北京市职工技术协会参照以上流程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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