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美丽的生态家园——国有林场和林区建设与发展综述
新华网北京3月20日电(记者 刘羊旸)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基础设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经过60多年的发展,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态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其发展也陷入了困境。如今,一场“保生态、保民生”的改革将为其未来发展指明方向,使其在我国生态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成就:生态屏障、绿色奇迹
曾经“飞鸟无栖树,黄沙遮天日”的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经过半个多世纪的艰苦奋斗,如今已是青山环绕、郁郁葱葱。知道它的人都称之为——荒原变林海、沙漠成绿洲的“绿色奇迹”。不仅使当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还为京津地区构筑起一道绿色屏障。
塞罕坝是我国4000余家国有林场之一,也是我国国有林场发展的典型代表。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加强生态建设、绿化祖国,由国家投资在国有宜林荒山荒地上建立了一批国有林场,专门从事营造林和森林管护。与此同时,为了加强森林资源利用,在东北、内蒙古等地区建立了87个国有林业局。
目前,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家,经营总面积占国土面积的8%,其中林地面积8.7亿亩,森林面积6.7亿亩,森林蓄积量23.4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19%、23%和17%。根据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重点国有林区经营总面积32.74万平方公里。林地面积4.4亿亩,森林面积3.9亿亩,森林蓄积量25.99亿立方米,分别占全国的9.4%、12.5%和17.2%。
国有林场大多分布在江河两岸、水库周围、风沙前线、黄土丘陵、石质山区等生态重点区域,国有林区大多分布在东北、内蒙古高寒地区、西南高山峡谷区和西北生态脆弱区,构筑了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骨架。
“由于国有林场、林区地处生态建设的最前沿,相当一部分林场林区成为我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的中坚力量。”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总站长杨超说。
国有林场、林区还是我国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有1100多个国有林场以涵养水源的功能被纳入到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有223个国有林场分布在大型水库周围,不仅是当地重要的水源涵养地,也是国家重要江河的源头。
在国有林场和林区,还有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包括从热带到寒温带等多种气候带,以及森林、草原、湿地和沙漠等多种自然生态系统,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国有林场凭借其优美景色,成为百姓休闲游憩、度假养生的场所。黄山、泰山、九寨沟、张家界等许多风景名胜区和自然历史文化遗产都坐落在国有林场内。国有林区则是我国传统的木材产区,为新中国的建立、发展和原始积累作出了重要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多年来,广大国有林场、林区干部职工为了国家生态建设,扎根基层,艰苦创业,孕育了“塞罕坝精神”“原山精神”等林业精神的代表,涌现出了一批英模人物。
困境:资源危机、经济危困
60多年来,国有林场、林区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受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影响,其发展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林场职工生活贫困化,且社保不健全的问题突出。据统计,2013年国有林场在职职工人均收入1.8万元,仅为全国城镇职工收入的35.3%。全国国有林场已累计拖欠职工工资70亿元,拖欠退休金13亿元。全国还分别有10.8万和14.7万国有林场在职职工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长期以来,国有林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不城不乡、不工不农、不事不企。各级政府对国有林场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和投资渠道,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欠账严重。”杨超说,目前,有486个林场场部不通公路,170个不通电,575个不通电话,1575个存在饮水安全和吃水困难,林区民生问题突出。
特别是,在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后,为解决生存问题,绝大部分国有林场把主要的精力放在提高经济效益上,无法集中力量到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上来,森林结构和质量得不到有效提高。
此外,许多地方国有林场还陆续出现了林地被侵占的现象,一些城郊型的国有林场林地被改为建设用地的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威胁林场可持续发展。
与国有林场一样,国有林区也陷入“资源危机、经济危困”的状况:职工社会保障水平低、收入低。自然生态系统严重退化,与开发初期相比,大兴安岭林区林缘向北退缩了140多公里,湿地面积减少了一半以上。森林质量全面下降,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现有森林资源以中幼林为主,占森林面积的62%,平均每公顷森林蓄积量为93立方米,大大低于当地未开发原始林区200至400立方米的水平。
国家林业局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月华说,森工企业既是森林资源的实际管理监督者,又是资源的经营利用者,同时又缺乏必要的监管,企业往往为满足短期利益,超限额采伐屡禁不止,使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
改革:保生态、保民生
创办于1956年的浙江省武义县林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财政体制改革,林场由全额拨款改为自收自支,缺少了政策、资金的支持,林场发展每况愈下,大批职工不得不另谋出路,也没有精力对森林资源进行管理和培育。
“2014年底,借助国有林场改革的东风,县政府将我场的经费开支列入财政预算,彻底解决了我场的资金瓶颈,为全体职工的生存解除了后顾之忧,职工人均年收入从2012年前8000余元提高到现在的8万余元,收入增加了10倍,使我们可以一心一意地保护好这片珍贵的森林资源,为国家守住这片绿水青山。”武义县林场场长张秀岳说。
为切实解决国有林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释放国有林场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生态福祉中的巨大潜力,我国开始积极探索国有林场改革。2013年8月,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和甘肃等7省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
截至目前,各地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成效初显:江西、浙江、甘肃、山东、河北试点地区国有林场已绝大部分界定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职工社保参保率大幅提升,试点地区在职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99%,分别比改革前提高了15个和29个百分点。
同时,试点地区国有林场基本剥离了林场办社会职能;林场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由于明确了事业单位属性,试点林场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上来。试点林场2014年造林面积比2012年增加65万亩,森林抚育面积增加120万亩。
“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积累的宝贵经验为制定《国有林场改革方案》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参考。”杨超说。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表示,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坚持“保生态、保民生”两条底线。
“新的改革方案无疑为国有林场、林区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通过完善和创新机制,使这部分珍贵的国有森林资源在我国林业生态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淄博原山林场场长孙建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