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地上存积水 探病受伤起诉维权

09.06.2015  19:37
  原告张女士诉称,2014年8月3日,张女士送其姐姐到平谷某医院普外病房住院。15时20分许,张女士安顿好姐姐从病房向外走时,脚踩在病房地上的一滩积水摔倒,造成软组织损伤、肾轻微挫伤。

  张女士得知平谷某医院将保洁工作发包给某置业公司,故起诉要求平谷某医院、某置业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2803元、误工费5680元、交通费820元、营养费950元。

  6月11日(周四)上午9时,在平谷法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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