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休产假,是权利也是义务

12.02.2015  19:14

   以法律的名义明确对配偶的陪护和对婴儿的照顾,不仅有利于两性公平承担生育成本,还有助于打破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

  男性参与生育事务是大势所趋,随着更多的地方为男性休产假提供制度性保障,社会评价男性将不再聚焦于事业,还关注他们对家庭的贡献。

  新春将至,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男性迎来了大礼包。据新华网报道,香港《2014年雇佣(修订)条例》下的法定侍产假2月27日开始生效,香港大部分“奶爸”将可首次享有3天侍产假。之前只有男公务员可以享受5天侍产假,而大部分群体享受不到。这3天假期,从社会舆论呼吁到正式生效,经历了不短的时间,可以说是来之不易。

  虽然假期只有短短3天,但新修订的条例至少有两个亮点,一是男性休产假,另外就是每日平均工资五分之四的薪酬由雇主支付。以往人们习惯性地把产假窄化为专属产妇的分娩后的待遇,忽略了生产本身是一个很辛苦的过程,新妈妈要用一段时间恢复身体,同时养育新生儿不仅是妈妈的责任,新爸爸也有义务看护妻子和婴儿。因此,产假的含义远远超过生产本身需要的时间。我国台湾地区要求男性休陪产假,以体恤母亲的生育艰辛,此番香港特别行政区男性享受的假期叫侍产假,顾名思义,也是伺候、陪护、照顾的寓意。而在北欧的一些国家,男性休产假的时间更长,让他们有机会和母亲一道,见证孩子的成长。

  时至今日,女人早已不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在法律上拥有和男性平等的权利,但在社会观念的深处,她们更多地因为作为妻子和母亲的家庭角色获得价值认同,其社会身份总被有意无意地忽略,无法遵从自己的内心,任性地做真正的自己。媒体在采访女性领导者时,经常会被问及“如何兼顾家庭”“有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英国“铁娘子”撒切尔夫人辞世,媒体对她的盖棺定论是:伟大的首相、幸福的妻子、糟糕的母亲。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莱特说过:“工作的母亲有共同的一个名字,叫内疚。”失衡的家务分工和评价标准,让女性像两头燃烧的蜡烛,很难在成就事业的同时,做个幸福的母亲。

  繁衍后代是女性对社会作出的特殊贡献,却又恰恰因此导致其在求职择业过程中处于弱势,经常遭遇或公开或隐性的歧视,一些用人单位在招收女性时甚至要求签署不生育合同,严重侵犯女性的生育权利。去年,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的建议引发网友热议。人们担心,这种规定会使女性更难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就业和晋升机会。当男士带薪休产假在国家层面的法律上还是空白的情况下,再看看频繁见诸报端的真实案例,这种顾虑并非多余。

  人们常说,社会的文明进步程度可以用妇女的解放为标尺。纵观世界各地,我们还可以发现,那些更接近性别平等的国家,在男性休产假方面走在了前面。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立法规定男性休产假的国家。早在1974年就敢为人先,把法律中专门指向女性的产假,改为涵盖父母双方的育儿假。第一批享受产假的男性被亲切地称为“天鹅绒爸爸”。为了鼓励父亲参与养育子女,瑞典法律规定,16个月的产假中有两个月必须由父亲享有。为鼓励父亲多休产假,政府还专门设立“平等奖金”。在那里,背着孩子的男人不是异类,不会被看做窝囊废。那些推着婴儿车在公园里散步,忙着在超市里采购食物的年轻爸爸,显示出一种别样的魅力,总能吸引欣赏和羡慕的眼神。

  以法律的名义明确对配偶的陪护和对婴儿的照顾,不仅有利于两性公平承担生育成本,减少职场性别歧视的可能,有利于维护妇女劳动权益,还可以增加父亲角色在家庭家务中的参与度,打破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就像瑞典的实践已经证明的那样,在给予妇女平等工作权利的同时,赋予男人平等居家的权利;男性在承担养育下一代责任的同时,也享受到陪伴孩子成长的天伦之乐。在女性可以兼顾事业与家庭的同时,男性既能在职场上获得成功,又能做个负责任的“酷爹”“奶爸”。

  男性参与生育事务是大势所趋,随着更多的地方为男性休产假提供制度性保障,社会评价男性将不再聚焦于事业,还关注他们对家庭的贡献,当“看孩子的爸爸”和“工作着的妈妈”同样流行,每一个小家庭也都将变得更和谐、更温馨,就像我们就要迎来的新年一样。

编辑:alysa
京民执罚〔2019〕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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