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看手机 撞死一人被判刑
因为开车时看了一眼手机,高某驾驶车辆误入非机动车道,引发车祸,造成一名路人死亡,并导致连环撞车。昨天,司机高某被石景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3月28日18时许,高某驾驶车辆由东向西行驶至石景山区金顶北路某公交站附近时,因查看手机未能观察路面情况而驶入非机动车道,将路人陈某撞倒,并撞上停放在此处的一辆江淮牌小客车,致使该车又撞向停放在其前方的一辆奔驰牌小客车。陈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石景山交通支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高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因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三车受损,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石景山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高某表示,案发当天,自己和朋友约好在石景山见面,在即将行驶至案发地时,拿起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手机看了一眼,但没有进行操作。随后,他将手机放回座位,但没有放稳,他又调整了一下手机位置。就在这个过程中,高某所驾驶的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等再抬头时,看到他(陈某)了,但已经来不及了。”
法庭上,高某一再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懊悔并承诺会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希望法庭从轻处罚。据了解,高某在案发后立即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随后协助急救人员将陈某送往医院救治。目前,高某家属已支付陈某抢救及丧葬费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
马上就访
走神两秒钟 盲开几十米
只是看了一眼手机,就引发这么惨烈的车祸,许多人觉得不可思议。看手机可能只是一两秒钟,但在这段时间内,路面上却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司机根本没有时间采取应对措施。
北京警察学院柳实教授告诉记者,如果车辆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行驶,那么每秒行驶距离为16米多。而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从发现前方情况到采取行动之间的反应时间至少为2秒,那么这段时间的行驶距离就是33米多;而在60公里的时速下,从踩下刹车到车辆停止的制动距离至少还需要10米。也就是说,从驾驶员发现前方路面情况到车辆完全停止,车辆已行驶了约40米的距离。因此,柳实教授呼吁广大驾驶员开车过程中一定要全神贯注,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可能带来危险的开车陋习。
来源:北京日报 2016-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