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死亡 同行友人被诉

08.02.2017  05:01
  孙先生和朋友吃完饭后相约唱歌,酒后驾车途中,突发交通事故,致使孙先生当场死亡。就孙先生死亡的赔偿责任,两位朋友一直推诿拒绝,协商无果后,孙先生家属将刘先生、韩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刘先生承担70%、韩先生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66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张女士等5人诉称,她系死者孙先生的配偶。2016年1月28日晚,孙先生与刘先生、韩先生就餐后,驾车去KTV唱歌。途中,刘先生要求孙先生代其驾驶车辆,但因三人均喝了酒,孙先生拒绝驾驶,推脱未果后,便答应了刘先生的请求,在搭载刘先生、韩先生的路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孙先生死亡。

  张女士认为,孙先生在代替刘先生驾驶车辆的过程中,韩先生免费搭乘车辆,获得了相应利益。因此,其对孙先生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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