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诈骗讨网恋女友欢心 被抓后知其是已婚妇女

11.10.2014  16:23

导读:南京男子张某在杭州做“投资”生意,他经常炫耀自己有个网上认识的“绝色女友”,并把女友发过来存在他手机里的照片给别人看,对女友购买奢侈品的要求,张某也是有求必应。

  南京男子张某在杭州做“投资”生意,他经常炫耀自己有个网上认识的“绝色女友”,并把女友发过来存在他手机里的照片给别人看,对女友购买奢侈品的要求,张某也是有求必应。

  直到今年3月,张某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抓,警方追查赃款去向时在上海找到了张某提到的“绝色女友”,但警方见到真人后才发现大跌眼镜:花去张某巨额赃款的“绝色女友”马某相貌极为普通,送看守所体检数据显示,马某是个身高163厘米、体重160斤的胖女子。

  当民警拿着马某的照片让张某辨认时,张某对照以前“绝色女友”发给他的照片,有种崩溃的感觉。

  因涉嫌诈骗罪,马某昨日在杭州上城区法院受审。

  网上追“绝色女友”

  男子出手阔绰

  马某今年28岁,很胖,大圆脸,短发,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是个已婚有个10岁女儿的母亲。

  检察官指控,在2013年至2014年3月期间,马某以允诺“婚嫁”为幌子,多次向被害人张某索要或收受各种名牌包、钻戒及生活用品,价值至少约87万元人民币(这仅是有马某签收快递单有记录的统计涉案金额,实际远大于这个数额)。

  在案发前,张某对这个未曾谋面的网恋女友马某有多宠,杭州大厦香奈儿专柜一名服务员的证言可以印证。这名汪姓女服务员说,仅去年6月至12月张某在香奈儿专柜买给女朋友的包和鞋子等物品就花了五六十万元,包包便宜的三四万一个,贵的7万多一个。此外,汪姓服务员提到,张某在LV和普拉达专柜都有买东西寄给女朋友。

  张某为啥对马某这么着迷?马某告诉张某她的名字叫“许梦娜”,未婚,是一家公司经理,父亲是某房产公司老总。“许梦娜”不时通过微信把从网络上下载来的美女生活照片当作自己的照片发给张某,照片里的“许梦娜”貌美性感妩媚,张某立即对这位“白富美”产生爱慕。

  张某1981年出生, 2013年四五月份,张某在杭州以“保证本金、月收益10%”的境外黄金交易项目为诱饵,诈骗同事和同事亲友巨款,事实上张某并没有境外黄金交易项目,而是将诈骗所得钱财后用于购买奢侈品讨好网上认识的女朋友“许梦娜” 。

  女子该当何罪

  “我和他是有感情的,而且是真心相爱的。”在昨天的法庭上,马某对于检察官指控的每一笔事实都表示承认,但她认为自己并不知道这是在犯罪。马某说,自己和老公结婚已有10年,但感情一直不好,难得碰到一个像张某这样关心她的人,她还和老公打离婚官司准备与张某在一起。

  马某辩解道,最初张某送给她的是几百元的玩具,到后来送价值上万元的首饰,都是张某主动要求送的,她曾经婉拒过,但张某继续坚持。

  检察官说,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被告人马某在与被害人张某聊天的过程中,基本内容都是在讨论要买什么、该买什么,并且会将各种自己所需要的物品、奢侈品照片发送给张某,明示或者暗示张某购买。没有看到马某作为“女朋友”而应当对张某的付出、问候等内容。此外,检察官提到,马某得知张某被警方调查后,串通卖家删除张某购买奢侈品给其的相关证据。综上,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马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官建议对马某在10年至12年之间量刑并处罚金。

  马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马某不构成诈骗。

  法庭经过一上午审理后,审判长表示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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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