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在新闻出版电视领域开展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京质监发[2016]10号)的精神,近日,通州区质监局开展了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情况监督检查。
在通州区广播电视台,执法人员从2015年全年《通州新闻》播出的1800份新闻稿件中抽查了部分稿件和视频资料,以及全年广告播出单57份,检查中发现了3处稿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量单位。执法人员及时向通州区广播电视台指出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该单位进行整改,并向单位发放了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宣传材料。
通过此次监督检查工作,暴露了新闻出版电视领域在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中存在的问题和质监部门执法检查存在的盲点,提高了各单位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度,今后,通州区质监局将加强对该领域的监督管理。
(通州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