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新增711处“电子警察”大兴最多共计329处

12.02.2018  07:32

  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本市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711处。其中,大兴区329处、昌平区150处、海淀区140处、丰台区49处、石景山区19处、西城区9处、东城区8处、门头沟区4处、房山区2处、密云区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