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平衡车上路罚10元
两个轮子或一块滑板,不用踩油门和刹车,用身体就能控制行驶……近几年,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街头巷尾,但大多数市民并不知道,这样的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记者昨日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对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公共道路行驶的,根据相关法规将处10元罚款。
昨日17时许,正是晚高峰,记者在双井桥路口观察,半小时内就有6位年轻人骑行电动平衡车经过,他们有的在人行道上与行人共行,但更多的是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速度很快,几乎追上了电动自行车。这种平衡车只有一根操作杆,并没有电动自行车的后视镜,顾及不到其他方向的来车。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使用这类工具出行的,白天多为年轻白领,解决上班路上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晚上骑行平衡车的则多为代驾车司机。
一线交警告诉记者,对于依靠使用者重心变化前进或停止的电动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非常容易因一些不可控因素,对使用者自身和周围行人造成明显的安全威胁。而且,这种滑行工具本身没有很明显的反光标记,特别是在夜晚灯光不好的地方,很容易制造危险。
昨日,记者在京东网上搜索“平衡车”了解到,这类平衡车一般分为单轮和双轮,价格不菲,多在3000元至5000元。记者咨询一款双轮平衡车时,客服告诉记者,“这款车车速每小时18公里,没有固定刹车,身体向后倾就是刹车了。”当记者询问平衡车的道路行驶权限时,客服表示并不清楚,并称“交警不会处罚,这只是个代步工具。”
根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日前公布的一项比较试验结果显示,20个电动滑板车样品中,16个样品最高时速超过了每小时20公里。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为每小时20公里,而试验中最快的电动滑板车车速已达每小时27公里。此外,19个样品最高时速刹车距离超过4米,行驶中紧急情况下存在“难刹车”的问题。
交警部门介绍,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对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上道路行驶的,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处10元罚款。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后,将责令其立即改正,不得继续在道路上使用此类滑行工具。
但是,也有群众发出质疑,罚款10元,恐怕难以对这类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记者了解到,北京交管部门两年前就开展过针对此类平衡车的治理疏导,但是电动平衡车无证、无牌,无法获取车主和车辆信息,在追责处罚方面存在难度。(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孙宏阳 实习生:李东方) 【编辑:刘文曦】